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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anghaibo 于 2015-10-25 00:29 编辑
23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通知,率先决定取消户外广告行政审批事项。
通知介绍,自2015年9月25日起,深圳发布户外广告(含所有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等发布的广告,如户外展示牌、广告牌、灯箱、公交车身广告等)无需再审批,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在不违反《广告法》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均可自行发布户外广告。
与此同时,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将重点加强对主要行政区域、商业圈、主干道户外广告内容的巡查监管力度,一经发现违反《广告法》的发布行为,将严格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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