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约】 一日游活动凡是付款报名后,因个人原因需退出活动的,需自行寻找替补者,当然组织方也会尽力协助,如无替补者,则需按照下列标准向组织方支付违约金(不含活动集合日,如1号出发,计算时间以30号为止,以下同): 出发前4天及以上,支付违约金10%; 出发前3日至2日,支付违约金30%, 出发前1日,支付违约金80%; 出发当日,支付违约金10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组织方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组织方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不予赔偿则保留司法追偿的权利。组织方在扣除上述违约金后,如无特殊情况,会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3-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地点,也未能在出发途中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单方解除合同,按出发当日退出活动相关约定处理。 为了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和活动安全,如无特殊情况都要求大家参加全程活动。但如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离队前则需签署书面的离队脱团协议,离队后的一切安全责任和费用均由个人自行承担。 出游过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退费项目以团队协议价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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