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nt face="Arial"> 沈阳化工公布对外担保有关事项的补充公告:关于沈阳化工为沈阳红梅味精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沈阳支行借款3073万元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事宜,红梅味精至今尚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担保责任尚未解除。为促进解决沈阳红梅味精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务问题,沈阳市国资委计划将其大股东沈阳红梅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部分土地进行处置,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由沈阳红梅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土地处置收益偿还沈阳红梅味精股份有限公司所欠光大银行沈阳支行的3073万元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光大银行沈阳支行收到上述款项之后,即解除公司对上述贷款的连带担保责任。上述方案预计在2个月内实施完成。沈阳市国资委已对上述担保解决方案出具正式的书面承诺文件。此外,公司的控股股东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上述担保事项中沈阳化工的连带担保责任未合法解除前,沈阳化工因履行连带担保责任而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全部由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承担。</fo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