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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安全] 转帖:鳌太穿越需提前备案否则可罚2万 危险不输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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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4 22:11: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老海豹 于 2017-5-14 22:27 编辑

鳌太穿越需提前备案否则可罚2万 危险不输珠峰
转自:眉坞网  2017.5.13


链接:http://article.mei5w.com/article_40059.html0

这次鳌太穿越发生人员被困、伤亡和失踪后,户外穿越究竟该如何管控、如何加强安全措施成为热议的话题。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其实各级政府部门在此之前就制定、发布了一系列的安全管控措施。但这些措施,在落实起来有一定的难度。
鳌太穿越驴友需提前5日备案 未备案最高可处2万元罚款

鳌太穿越目前已经被公认为国内顶级穿越线路之一。但因为山势陡峭险峻,海拔高,空气稀薄,气候多变,线路崎岖复杂,来此进行攀登以及户外穿越极易引发意外事故,当地有关方面就要求穿越者进行登记备案。

据了解,受冬季气温影响,每年的11月到来年的5月,鳌山都处于封山期。不适宜户外登山爱好者攀登穿越。为了保证登山穿越者的安全,从2010年开始,太白县政府就要求驴友个人或团队登山都要提前一周在当地生态办申请备案。

宝鸡市太白县生态办主任陈军歧:“一般都要了解他的确切信息,为其提供向导\背工等服务,并对其设备,及其身体情况要进行一个检查,适合不适合上山都要做出判断。”

此外记者了解到,2016年4月1号起新实施的《陕西省旅游条例》中明确规定:在没有道路通行的地方或者旅游景区游览路线以外的地方,组织开展穿越山岭、攀登山峰等具有危险性的健身探险旅游活动,组织者应当向参与者作出风险提示,并应当提前五日将活动时间、地点、路线、人员名单、保障措施、应急方案等向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备案。未依法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或者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对组织者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给参与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虽然有规定,但陈军歧告诉记者,目前执行起来有些困难。



宝鸡市太白县生态办主任陈军歧:“驴友们都是自发的在网上,或者以网名的形式进行了预约,自发地就上山了,也没有在我们这登记备案,一些信息我们很难准确获知,鳌太穿越线最起码要跨越眉县,太白县甚至于周至县,跨区域的穿越在处罚的难度中也是比较大的。”

陈军歧告诉记者,截止目前,他们还没有对驴友进行过一次处罚。不过在外地已经有过对驴友的处罚记录。早在2015年10月,17名驴友私自进入广西长滩河自然保护区探险,结果遭遇暴雨失联,当地组织上百人,花费十多万才将17人救出。当地相关机构对17名驴友做出每人1000元的处罚。
专业人士解读鳌太穿越:危险度不输珠峰 强烈气候变化极易导致人体失

“鳌太线”是纵贯秦岭鳌山到主峰太白山之间的一条线路,是户外探险爱好者非常热衷的穿越线路之一。而这样一条线路几乎每年都会发生驴友不幸遇难的意外。几乎经常性的都会发生驴友被困的事件。那么要怎样才能既安全的穿越鳌太线,又能保障自身的安全呢?

鳌太穿越在驴友圈内,早已被列入全国十大经典穿越线路。名气虽然比不上珠峰东坡和南迦巴瓦,但就近几年来驴友发生意外的次数,有业内人士分析,危险程度已经和两者不相上下。专业人士告诉记者,鳌太线虽然海拔高度只有3700多米,在穿越线路中仅算中下游,但是它最大的危险在于剧烈的气候变化,一天有四季,一山有四季,属于常态。

陕西蓝天救援队救援组组长王小宝:“鳌太线路的危险性主要是小气候天气情况,就是可能前一秒还是晴空万里,下一秒马上下雨、暴雨、暴风雨、大雾,这种恶劣的气候条件下,对登山者来说非常难以抵抗。”

长途的跋涉对登山者的体能要求非常高,再加上剧烈的气候变化,使得完成整个穿越更是难上加难。其中,最容易产生的一种状况就是失温。所谓失温,就是在大汗淋漓的过程中,湿掉的内衣导致身体热量急速外流,体内温度急剧下降,这种情况一旦出现,只需要十多分钟,就会失去生命。

陕西蓝天救援队救援组组长王小宝:“体温下降到35度,这时候有的人还觉得挺暖和,感受不到寒冷,但是已经失温很严重了,再不救助的话就会出现晕厥,如果下降到32度左右,十几分钟生命就没了。”

那么,穿越鳌太为什么会有这么大吸引力呢?专业人士分析,就是因为穿越和其他技术性运动比,不需要攀岩、绳索等专业技能和装备,通俗讲,只要会走路就行,成本非常低。但是要想真正穿越鳌太,可能并不需要多么复杂的工具、设备和技能,但是防护装备要求必须非常完备,否则根本没办法应对恶劣的天气。

陕西蓝天救援队救援组组长王小宝:“装备上必须要有抵抗零下30度低温的睡袋,一般的不行,而且衣服裤子都必须是速干的,棉的绝对不行,冲锋衣必须防风防水。


”(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单琳 靳龙 康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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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4 22:39:40 | 只看该作者
又抓住一个赚钱的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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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7-5-14 23:14:11 | 只看该作者
怀疑“旅游条例”的法律地位,国家自然保护区条例是非法进入核心区罚100~5000,不过如果真的“造成严重后果”,2万也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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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7-5-15 09:57:11 | 只看该作者
典型的政府不作为,乱作为。出事情发个告示推卸自己责任(这种告示发多少回了),而不是进行积极有效的管理和服务。就像常见的“珍爱生命,请勿攀爬野山"一样。难道山不都是野的吗?是政府养大的?收费的前提是提供服务,而不是以管理为名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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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7-5-15 22:42:10 | 只看该作者
BlackHeart 发表于 2017-5-14 23:14
怀疑“旅游条例”的法律地位,国家自然保护区条例是非法进入核心区罚100~5000,不过如果真的“造成严重后果 ...

说的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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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7-5-15 22:42:42 | 只看该作者
微醺的岁月 发表于 2017-5-14 22:39
又抓住一个赚钱的好机会~

这个钱,收不到,没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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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7-5-15 22:46:47 | 只看该作者
2186 发表于 2017-5-15 09:57
典型的政府不作为,乱作为。出事情发个告示推卸自己责任(这种告示发多少回了),而不是进行积极有效的管理 ...

这事情比较复杂。驴友鳌太,给当地村民带来大笔收入。

政府一些部门非常不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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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7-5-15 23:03:44 | 只看该作者
这类罚款都是吓唬人的,喊了又不是一年两年了,有几个真被罚的,还能真以为国家级事业单位缺那几千块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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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7-5-15 23:48:41 | 只看该作者
熬太线本来就是穿越保护区核心区,按照法律抓住就应该罚,不抓不罚的确是不作为。核心区本来就是禁止一切旅游和生产活动的,驴友还要自然保护区为自己和盗猎盗采者建木屋遮风挡雨,保护区怎么提供服务?按照法律里面的已经有的房子也得拆啊!
中国除了新疆、西藏、青海三省之外,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面积占比连万分之一都没有,这些地方留给野生动植物完全是说得过去的,熬太线本身也是野生动物的迁徙通道。我不是说我没去过保护区核心区,但这种事绝对理亏,我觉得在熬太的问题上驴友们太过理直气壮了,那里不属于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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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7-5-16 00:35:2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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