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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学的时候,和同班同学过所谓的中秋联欢会,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联欢会可不是现在的腐败聚会,晚饭时间只提供月饼和水,但我被一个同学自带的白酒灌醉了,大概喝300毫升左右,度数比较高,我只吃了一个月饼,几乎是空腹所以酒精吸收速度很快,散会后在长筒楼道里走,晚上没开灯,看见远处的窗口亮光慢慢放大,但几乎对自己的脚步没感觉,就像站在传送带上一样,这时才意识到是醉了。之后骑车回家,当时我觉得我这种状态在公路上比较危险,所以决定穿圆明园,减少被车撞的风险,当时圆明园不要门票,大半路程是沿池塘的窄水泥路,现在印象太深,借着月光在小路上弯来弯去,强打精神才没骑进池塘。到家就吐了。
当年真的从没听说被灌醉还有要求赔偿的,中国自古也没这种故事啊,现在人时髦的说法,就是当年法律不健全。后来的变化都是司法和国际接轨的结果,说白了就是抄袭西方法律,直到21世纪,才有无责赔偿一说,也是洋人的发明,中国法律跟进了。法律就是人定的,这些法律内容也是西方现代文化精英的发明,肯定有它合理的一面,通过劝酒灌醉的办法害一个人太容易,不死也让他一辈子好不了。西方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有各种补漏洞的东西,只抄袭一部分很多事不好办。很多国内对这些东西不满的人,有的指责“中国特色”,也有说“社会主义”,真的是太没文化了,当然也不排除西方社会党人之类左翼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发挥的作用更大。现在国内网络上很多人骂他们,“圣母婊”,“白左”,必须声明我真的不完全赞同他们的立场,骂我这些我可受不了。同样我也不是西式法制的支持者,我认为效率极低,我觉得包公审案才是司法的理性境界,但是不是真可行我也没研究。你们看现在的欧洲,挺有意思的,“圣母婊”主要在西欧,而欧盟内的东欧国家很少,这些当年受红色教育的地方成了欧洲极右翼重灾区。这两年的叙利亚难民事件,西欧没有一个国家拒绝接受难民,而波兰、匈牙利这种当年的红色国度就能撕下脸皮。当然西欧接受难民没大家想象的那么圣母,难民是自己坐船到意大利的,其它国家只是尽欧盟条约义务帮意大利分担而已,当然这也需要民意的宽容。根本没办法遣返。以前我看过一个美国新闻调查片,很多人利用在美国机场转机的机会,把护照机票销毁冲马桶,然后只能由美国警方逮捕,然后有没任何罪名,问他哪里来人家假装听不懂,片子拍了一个中国人模样的人,因为当地警方的拘留所人满被“暂时”释放,消失在大街上。你说因为他长得像中国人,向中国遣返,中国能收吗?在座的是不是有人对这种偷渡办法感兴趣?西方政圈的基本是假圣母,民间组织真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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