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我是司令 于 2017-12-15 22:43 编辑
秉承AA之传统,传播AA之精神。线路灵活,视路况及时调整。全体行动,不丢人。
报名后请进群交流,宇宙户外: 201633853 群主手机:13011082887 手台频率:437900
08:30 香山邮局门前集合出发(迟到不等)。
09:40 好汉坡。
10:50 新望京楼。
11:30 消防队。
12:30 挂甲塔。
13:30 水库。
14:30 茶棚(可以进八大处公园下撤)。
15:30 鬼笑石。
16:30西山森林公园。
以上行程 时间只是预测,因道路人员体质等各种因素,时间路程会有所变动,请听从领队安排。
装备要求:
1. 登山鞋或户外运动鞋(鞋底纹深的鞋)、遮阳帽、登山杖、护膝(必备)、塑料袋;
2. 饮用水:1-2L(山上有补水点);
3. 简单午餐,水果、巧克力等高热量食品;
4. 至少携带一种移动通信设备、如手机、相机和手台等,鼓励多照相。
参加者请先仔细阅读活动内容和免责声明,户外活动有风险,请自行解决意外伤害保险。
1:本活动为非营利性自助户外活动。属于个人设计的出行日期及路线,仅限同好自愿报名,共同参与。;2:参与者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律谢绝未成年人、代替报名及有身体健康问题或有突发病史者参与。;3:参与人员选择共同参与,属于自愿行为,双方不存在强制性约束力。并且你明确知道此次活动不存在合同范畴的权利义务关系。;4:参与者应该知道户外运动必然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所以必须自行承担除他人故意造成的人身损害外之全部的安全责任。;5:娇气的,事特别多的,没有时间观念及集体观念的请勿报名。;6:整队的速度取决于队伍中最慢的那个人的速度。;7:对于隐瞒自身身体健康情况,及其它真实情况者,责任一律自负。;8:请您认真阅读上述声明条款,慎重选择活动和参与,如果报名即表示已经阅读和完全同意上述声明条款;9.发起人和活动参与人不对任何由户外运动本身具有的风险以及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危险所产生的后果负责。;10.凡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1.如果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发起人和其他参加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12.报名时请你认真阅读以上报名条款。如果报名即表示已经阅读和完全同意上述声明条款;。;免责条款:【协议书】;1:我知道活动的发起人只是活动的联系人,是大家中的一员,不是向导或有许可证的急救人员。不存在权力和义务的法律关系,活动的发起人只是活动中的一员。;我知道领队和同行的队友,可能并没有参加过户外领队的课程、或急救【包括野外的培训】的经验。他们也只是活动中的一员。我知道他们并不对我的安全负责,包括活动中和路途中。我自己对自己的安全负责。;2:我参加此次活动,我自己对自己的安全负责,包括活动中和路途中,自己对自己的生死负完全责任,和同行的队友和活动的发布人和发起人,没有任何的法律关;系,同行的队友和活动的发起人也只是活动的一员,他们没有法律上,帮助我的义务,在不影响同行队友安全的情况下,他们尽力可能帮助我,也可能不帮助我,他们没有帮助我的义务。;3:同行的队友和领队他们帮助我,是自愿帮助的,不是法律上的义务,他们没有法律上帮助我的义务。我要自己对整个活动中和路途中发生的所有危险负责【包括生死责任自己负责】,我参加活动是我自愿的,是我自己的决定,如果发生危险或者死亡,我同意免除同行队友和领队的所有责任,包括法律上的责任。;4:在活动中,同行的队友和领队,对我的生死安全,没有任何责任,【包括法律上的】,我自己对自己的生死安全负有责任,我参加活动【生死自负】,这我是知道的,是自愿的,不是强迫的,同行的队友和领队也没有请我来,我是自愿参加活动的,和同行的队友和领队没有任何的法律关系,是自愿行为。;5:我参加此次活动,这就是我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生死自负,责任自己承担】。我已年满18岁。我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6:请参加户外活动的人,自己购买保险,【绿野自由人户外保险】,如果不购买后果自己承担。如果在活动中和路途中发生意外或者死亡,赔偿责任同行的队友和领队不承担,请发生意外人的【家人和朋友】,依据保险赔付和法律自行解决。和同行的队友和领队,没有任何的法律上的关系和责任。就是说没有权力和义务的法;律关系,就不要在说同行的队友和领队你应该负有什么责任啦。同行的队友和领队他们都不负任何的法律关系和责任。;7:请报名参加活动的人,认真阅读以上声明和条款。如果报名就表示同意和接受以上声明和条款的全部内容。;8.我参加活动,我同意和知道以上声明和条款的全部内容,我对自己的安全行为自己负全责,和其他人没有任何的法律关系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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