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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北极客 于 2012-7-6 11:31 编辑
下周13-15日 卸甲沟--东甸子梁--茶山--苜蓿,寻伙伴!没有走过,探路,谨慎报名!北极客,手机:13831269852 QQ:2592217221 。
7月13日北京西火车到涞源,夜宿涞源;
7月14日涞源包车到卸甲沟 9点开始爬山,计划在茶山村(有水源)扎营,行程大概30公里;
7月15日茶山--茶山主峰--三叉--苜蓿村,行程大概20公里,包车到国道,班车到涞源,火车回京!
因为是探路行为,参加者最近一月要有两次以上 1.5以上的户外活动,拒绝新人!!
活动装备1、背包(女50L以上,男65L以上)
2、睡袋(舒适温度在0度)
3、防潮垫
4、帐篷或者露营袋。
5、简单个人餐具,刀具、水具,炉具,套锅,头灯等照明工具(电池自备),垃圾袋。
6、个人卫生用品及药品(维生素、藿香正气水、防晒霜、护唇膏,和其他个人药品)
7、衣物(速干衣裤、多带几双袜子、登山鞋,冲锋衣,薄抓绒、防晒帽子、雨衣)
8、食物 ,两早餐,两午餐(路餐),一晚餐,以高热量够用为原则,根据个人口味自备。食品建议种类为不易腐烂变质容易携带并能满足大强度运动后及时补充体能的含丰富碳水化合物的食品,如:压缩饼干、方便面、维生素冲剂、榨菜、咸菜、火腿肠、巧克力、糖块、少量水果、等速食品。
9、水 矿泉水及功能饮料(或淡盐水)(女至少2升,男至少3升,视个人耐渴能力准备充分),第一晚水源(啤酒溪水源),第二天水源(次仲泉即石佛寺营地)
10、其他特殊装备:登山杖,纱巾或帽子,炉头,公用药品,露营附品,GPS及军用指北针。
报名须知
凡报名参加活动的人员均视为你已经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完全接受了以下《户外活动免责声明书》的全部内容:
《户外活动免责声明书》
本次活动是一个自发的户外运动,我们遵循环保、自助、节俭、AA友爱的出行方式。无论活动大小、无论长线短线,都应签订户外活动责任书。这是对领队的保护,也是对参与者负责。
报名者应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之人士。
代他人报名者,应了解被代替报名者的情况并对其负责。
发起人有权力确认和不确认报名者参加活动,并不说明理由。
活动中要注意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并加强纪律性。
反对未经同意离队私自行动,如掉队过长请按下撤方案,下撤前通知领队。
为保持通讯畅通,参加活动之队员应准备手台。
注意防火,禁止在树林等有易燃品之场合吸烟、用火。
禁止带领未成年人。不得携带宠物参加。
注重环保,不可乱扔垃圾。不可降解之垃圾应装入垃圾袋,垃圾袋要带到指定地点。
活动中如有不遵守纪律之行为,发起人事后可在网上公布名单和提出批评。
本活动为自助游活动。遵循”自助,互助,环保”的原则,参加者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活动中发生意外,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本领队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副领队、收队及财务总管和队员。活动开始后本声明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否则,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
免责条款
此次活动属自助出行活动,当由于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团队的其他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团队的任何一名队员都应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这次活动,活动发起者和组织者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被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
代他人报名者,被代者如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领队同样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我们参加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参加人签名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否则后果有参加者自负。
如恶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为,则不在此免责范围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免责声明目的是为活动发起人组织者和同行者再次明确户外活动的风险,提高自律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免除一些不必要的后果,让户外活动更安全更快乐
活动时间计划:2012年7月6日
我了解本次活动是一次自助结伴户外活动。
我了解本次活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整个活动期间,我将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我保证在本次活动中遵守团队纪律,服从领队,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约定,不做破坏生态环境的事。
整个活动期间,我保证携带合适的装备、足够的食品、饮水,并对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
我自愿参加本次活动并同意以上声明!
【活动备注】
1、热爱户外的朋友应该根据自身条件参加户外类商业保险。
2:本活动为非营利自助户外活动。属于个人设计的出行日期及路线,仅限同好自愿报名,共同参与。
3:参与者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律谢绝未成年人、代替报名及有身体健康问题或有突发病史者。
4:参与人员选择共同参与,属于自愿行为,双方不存在强制性约束力。并且明确知道此次活动不存在合同范畴的权利义务关系。
5:参与者应该知道户外运动必然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所以必须自行承担除他人故意造成的人身损害外之全部的安全责任。
6:对于隐瞒自身身体及其它真实情况者,责任一律自负。
7、您明确知道参与户外运动只能相对增强心肺功能锻炼,并随个体差异不同会必然造成身体之物理及其他损伤。
8:请您认真阅读上述声明条款,慎重选择和参与,如果报名即表示已经阅读和完全同意上述声明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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