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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煊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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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山事件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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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12-12-24 20:20:08 | 只看该作者
山之崖顶 发表于 2012-12-24 20:17
说话都应客气点。看来主要是经验太缺乏了,缺乏到根本不能组织这样的队伍,在这个时间走这样的线路。至于她 ...

[b]这种烂人还舔着脸在这发声明。。。人死为大,据说明天是小飞的追悼会,这是声明还是指责或者是推卸她的责任呢?她是召集人是这次活动的领队。。。做人要厚道,人在做天在看,出来混早晚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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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不到她伤心和愧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24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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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012-12-24 20:21:13 | 只看该作者
取消活动有那么艰难吗?为了那点儿利益,拿好几十口子的命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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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起某个周日早晨七点赶到南礼士路,打通领队的电话,告知当天的活动取消,当时非常愤怒,现在想想还有点道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24 23:09
我在一个群里提出放弃就被很多人指责,什么——挑战极限、证明自我、无限风光在险峰之类的很多话,呵呵,没办法,《南征北战》张军长的话——大敌当前,冷静二字最重要。 别说帖子写的什么什么,贸然参加者没脑子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24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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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2012-12-24 20:21:16 | 只看该作者
放弃寻找是对的,否则挂的还多!体力在那摆着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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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在珠峰就没有互救,也不能互救!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25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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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012-12-24 20:21:46 | 只看该作者
{:soso_e118:}{:soso_e118:}{:soso_e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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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2012-12-24 20:27:06 | 只看该作者
目击道存 发表于 2012-12-24 20:11
指责已无意义
关键是应该取消活动,运用常识判断风险大小,经营性质的活动更是如此。多亏接应队员体力不支 ...

经营性质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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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发表于 2012-12-24 20:28:57 | 只看该作者
殉美皆空 发表于 2012-12-24 20:21
取消活动有那么艰难吗?为了那点儿利益,拿好几十口子的命开玩笑

我在一个群里提出放弃就被很多人指责,什么——挑战极限、证明自我、无限风光在险峰之类的很多话,呵呵,没办法,《南征北战》张军长的话——大敌当前,冷静二字最重要。

别说帖子写的什么什么,贸然参加者没脑子吗?不会运用常识知识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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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驴对灵山没概念,所以必须要一个有经验的好领队帮他们做出一个正确的选择。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24 23:14
这才充分说明有个老驴领队的重要性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24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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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发表于 2012-12-24 20:31:00 | 只看该作者
快乐小财迷 发表于 2012-12-24 20:14
活活冻死是啥滋味!
在黑夜、狂风、暴雪中活活冻死是啥滋味!
在黑夜、狂风、暴雪、无遮无躲的地方活活冻 ...

快要冻死的人身体发热,意识模糊,新闻不是写的吗,有一个人上身裸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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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看了看,是部分裸露,不是全裸, 当时纳闷儿的不行,以为光膀子登顶呢,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24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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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发表于 2012-12-24 20:31:10 | 只看该作者
取消活动!虽然因气候原因已推迟一次了,是唯一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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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2012-12-24 20:31:12 | 只看该作者
路过轻停 发表于 2012-12-24 20:12
两个生命的逝去,当事人没有一丝丝的忏悔才是对生命的不负责。只要责任的追究才能防止此类事件的重演! ...

对,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年轻付出代价,但是不是搭上别人的性命,既然让别人付出了生命,自己就应该承担责任,这种情况,家属一旦告,一告一个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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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发表于 2012-12-24 20:31:58 | 只看该作者
一个简单的事件陈述,引来了犀利的问责,只因为他还活着吗?他上了法庭对户外运动有什么好处和推动吗?主观的臆测,只能说明你的嫉妒羡慕恨,,否则请为家属提供有力的商业证据!!!

点评

法律是规范一切社会生活最后也应当是做高级的标准。这个事情,我个人赞成进行法律的审查。而且我认为,上法庭,不必然意味着对户外运动的伤害。事实上,合理的立法,公正的司法,只会促进而不是阻碍户外运动。毕竟,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25 11:08
她有什么可羡慕嫉妒恨的?!就是周末挣几个小钱吗?大家关注的应该是避免更多人为一星半点的利益把更多人带入险境。不负责任的利益驱动,对每个人都有潜在的危险。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25 10:56
户外活动人数爆炸性增长,新人,新领队,新意外事故肯定很多,新的户外活动制度和规范急待出台!!!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25 09:13
如果08年海淀法院对上一起案件的审理结果不是这样,那么现在坛子可能就不是这个样子,这次的事情很可能就不会发生,这就是对户外运动的好处和推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24 23:09
上法庭对户外有什么不好?从长期来看,只能是促进户外运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24 22:13
你个二货,你傻啊,看不出来啊?我们并不是针对这孩子过不去,而是气愤所有的不负责任的商业领队,为了敛财而置他人安危不顾的商业领队,为了挣个小钱而被人指使利用的可怜孩子,为了不知天高地厚头脑发热的SB领队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24 21:53
他上了法庭对户外运动有什么好处和推动吗? 别穿个冲锋衣就叫驴友,别帮人出去就叫领队,同理,亲,她这叫户外运动么? 主观的臆测,只能说明你的嫉妒羡慕恨 我们嫉妒羡慕恨她什么?无知无畏?还是能从驴友的生命中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24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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