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APP 下载 六只脚

楼主: 红烧栗子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户外基本原则】不要背走别人的背包!不要误导新驴!

  [复制链接]
31#
发表于 2012-12-25 21:43:06 | 只看该作者
木光海 发表于 2012-12-25 15:26
你违反了一个基本事实,1.包的位置在哪里在和尚山靠近下马威的位置,去过灵山的人都知道哪里距离五指峰有多 ...

小马能告诉领队自己在五指峰附近,那他就没有迷路,那他就知道自己放包的位置。即使风雪再大,会连五指峰也认不出来吗?
他们最后落难的地方,也许是神智已经不清的情况下走的吧。。。。。瞎猜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2#
发表于 2012-12-25 22:04:21 | 只看该作者
因为我仍有梦 发表于 2012-12-25 17:15
你不能控制人家是不是把包放下了,但是至少你可以控制你自己不去拿包! ...

这话应该反过来说:你不能控制人家是否会拿走你放在路边的背包,但你至少可以控制自己包不离身

点评

不问自取即为偷,您说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26 15:01
这要看对谁说了,你说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25 22:1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3#
发表于 2012-12-25 22:13:26 | 只看该作者
雪坷垃 发表于 2012-12-25 22:04
这话应该反过来说:你不能控制人家是否会拿走你放在路边的背包,但你至少可以控制自己包不离身 ...

这要看对谁说了,你说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4#
发表于 2012-12-26 00:25:40 | 只看该作者
mikerycat 发表于 2012-12-25 16:22
关于这次灵山事件,关注2天了,今天看了煊儿和其它领队的贴,想谈谈看法

看到马云飞背包里有2顶没开封的帽 ...

手台手机等用电池的在低温下和容易就因为电压过低没电关机了....出去要带备用电池,尤其是冬天...那手台能用到晚上7点算不错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5#
发表于 2012-12-26 00:30:04 | 只看该作者
我也参加吵了半天。但一起户外的A队捡包肯定是不对。至于捡包的地点,到底是垭口,还是垭口以下的位置,从照片上能看出来吗?如果是垭口的话,那就直接导致了死亡。如果是垭口以下的位置,应该和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
发表于 2012-12-26 00:30:50 | 只看该作者
说一句:楼主爱听不听,对于说话片面的人我就没有好印象,我现在也建议不要在户外拿走别人的背包,但是你应该给出的是怎么做,而不是一味的指责。要是遇难者真原路返回,我认为你就把论点上升到法律角度了。


1、领队有责任



对于副领队不能很好的约束(领队的责任,不知道吗?带着人呢?自个冲?),

对于临时风险的感知度太低(比如 对于前队 有点鞭长莫及的感觉 失控了 懂吗),

心存侥幸(明知低温,还是去了,我知道12-08号发的活动,不想一直拖了是吧),

经验使用错误(最近刚去过灵山,觉得很轻松?),

对于户外风险没有足够重视(各种准备不充分,风险很多,要尽可能的对各种风险有预判,及应对措施)







2、副领队有责任





没有履行自己的领队职责(首先请保护好你的队员,这样队员还有可能保护你),

人包分离(经验不足,盲目自大,对风险感知太低),

没有挖雪洞藏身(致死原因,失温,经验不足),

其他技术性失误(我总感觉 他们耽误了太多的时间,按理说不到3点就应该下山了,到了5点才到那个位置,不应该,降低海拔,会提高生存几率,即使带着一个体弱的人,如果无碍先完全失去行动能力,此时他也有选择独自离开的机会,可是人死不能给出解释了,所以具体的原因我也无法说出,只是觉得太可惜了,或者说不应该呀)





3、队员问题



队员不能很好的预知风险

队员责任心不够,或者感觉没有责任,照顾好自己就行

通讯设备不足,导致在没有与领队沟通的情况下,独自做出了决定(领队是为你们担了责任的,真发生意外,更是麻烦,我去灵山的时候,都是保持我前后都看到一个队员,虽然我不认识,但我既不能跟丢,也不能让后面的人丢)





4、其他问题



拣了别人故意留置的背包(好心办错事,不能因小失大)

背包、身上都应该放置写有个人资料的小纸条(比如写:姓名 年龄 血型 电话 手台频率 紧急联系人)

危险报警,大家都知道麦田怪圈吧(假如遇险时冷静,我们能否发出SOS呢)





其他欢迎补充...

点评

客观。分析和我差不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28 21:10
我没有讨论这次山难,而是讲述户外基本守则,你为何如此激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26 09:1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7#
发表于 2012-12-26 00:47:41 | 只看该作者
土豆你个马铃薯 发表于 2012-12-25 17:26
那个包不离人的,我好奇一下您出去的时候是不是把包缝手上啊

这么抬杠就没意思了。

但是捡包的人真手欠,如果再为自己争辩,就是嘴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8#
发表于 2012-12-26 00:51:35 | 只看该作者
看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9#
发表于 2012-12-26 00:53:39 | 只看该作者
丙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0#
发表于 2012-12-26 00:54:49 | 只看该作者
木光海 发表于 2012-12-25 15:26
你违反了一个基本事实,1.包的位置在哪里在和尚山靠近下马威的位置,去过灵山的人都知道哪里距离五指峰有多 ...

丙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精彩推荐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