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25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总部宣布了第三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中国申报的“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和中国、蒙古国联合申报的“蒙古族长调民歌”荣列榜中。
“蒙古族长调民歌”是中国第一次与外国联合,就同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的项目。
在蒙古族形成时期,长调民歌就已存在。蒙古族长调民歌与草原、与蒙古民族游牧生活方式息息相关,承载着蒙古民族的历史,是蒙古民族生产生活和精神性格的标志性展示。蒙古族长调民歌也是一种跨境分布的文化。中国的内蒙古自治区和蒙古国是蒙古族长调民歌最主要的文化分布区。
11月28日,文化部长孙家正表示:中国和蒙古国共同将“蒙古族长调民歌”成功申报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在未来的10年里,两国将在蒙古族长调民歌保护方面进行合作,共同协调采取保护措施,把保护工作做得更好。孙家正指出,尽管中国和蒙古国根据本国实际,对其进行了力所能及的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长调民歌整体衰微的趋势并没有得到根本的遏制。对长调民歌所采取的局部、分割或零散的保护方式远远不能应对所面临的各种挑战与冲击。中国方面提出了与蒙古国联合,共同将蒙古族长调民歌申报“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蒙古国政府积极回应了中国方面的建议。中蒙两国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就联合申报事宜,进行了多次不同层次的沟通、协商、考察以及联合文本的制作等一系列工作,终于在联合国规定的时间里,完成了繁重而紧张的申报工作。孙家正表示,今后两国将在蒙古族长调民歌的田野调查、研究、保护方法、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密切和有效的联合行动。<img src="./uploads/newbb/5039_4598eedc419f7.jp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