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闻琴声 发表于 2013-7-16 08:41 我写的给审核了,真扫兴!支持扇贝说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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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蒸扇贝 发表于 2013-7-16 09:21 你考虑的我写在第一段的最后了。。。
就爱风版 发表于 2013-7-15 17:41 都试神马呀
就爱风版 发表于 2013-7-16 08:58 和我想的不一样呀
石山 发表于 2013-7-16 18:55 若是“屡试不爽”该咋办捏?
石山 发表于 2013-7-16 18:57 我曾经听说过同居N年后结婚,不到一个月分手了。
石山 发表于 2013-7-16 19:03 可惜,现实绝非如此简单。
红闻琴声 发表于 2013-7-16 08:39 扇贝说得对极了!有时试一试才能知道双方是爱情还是激情还是某种利益驱使。感觉真正有爱,其他一切都好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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