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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山驴行要选择合法专业的户外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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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7 21: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武功山驴行要选择合法专业的户外俱乐部  
    随着国内城乡居民旅游消费需求蓬勃发展,生态旅游,森林旅游日渐活跃。《武功山旅游法》预计今年颁布实施,《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即将由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中国登山协会编写的《登山救援志愿者技术培训》也即将出炉。在国内政策利好的形式下,江西武功山户外旅游已进入了大旅游时代,单靠行政手段,山友自律已经无法解决深层次问题,建立一个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的户外俱乐部成了当务之急。
    我们萍乡一帮山友爱好者响应政府号召,顺应时代潮流,向萍乡市体育总会申请,在萍乡市民政局注册了“萍乡市武功山户外穿越俱乐部”(简称武功山户外俱乐部),从此武功山地区结束了无序,松散,泱乱的状态。从提出申请这日起,我们这个团队没拉一份赞助费,没收一分加盟费,全是自筹资金,艰苦努力,终于成功注册了武功山第一家户外俱乐部。
    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以后要大力加强业务素质的内功,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专业学习,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的活动,积极参与驴行武功山的各种活动,正确引导山友的登山活动,做好本地山友的工作,与外地户外俱乐部加强联系。从今往后,我们将格守职业道德,严格实施安全登山程序,倡导环保绿色游山,不吹牛,不摆谱,不唬人,传播武功山文化的正能量,把武功山俱乐部打造成一个科学专业,运作规范,收支合理的户外俱乐部。
    我们俱乐部已经自建了武功山户外网站(论坛),开通了新浪(腾讯)官方微博,我个人申办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了商标,考取了导游证。与萍乡最为活跃的商业网站-萍乡城事网,达成了合作协议,成为他们的合作论坛,并联合萍乡本地有影响,有知名度的,有号召力的俱乐部(QQ群),一起为萍乡户外运动的发展,作出实质性贡献!
 楼主| 发表于 2013-3-27 21: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关证件:请各位选择合法注册,运作专业的户外俱乐部
组织机构代码证.JPG 体委批复.JPG 民政局登记证书.JPG 工商执照.JPG 导游证.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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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8 06:35:29 | 显示全部楼层
4月13号带队照片:
DSC00696.JPG DSC00663.JPG DSC00598.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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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8 06:3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武功驴 于 2013-4-18 06:37 编辑

欢迎大家来武功山,咨询QQ:1797191025    QQ群:19361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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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 21: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五一带队照片: DSC00855.JPG DSC0079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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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5 09:0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萍乡山迷 于 2013-5-12 14:46 编辑

贯彻《旅游法》 规范户外游
萍乡武功山户外俱乐部老师
         2013425,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这是今年全国人大通过的第一部法律。
    “零负团费”实际上是以低价招徕旅游者,再通过诱骗、欺骗的方式强迫消费者进行消费。旅游法针对这一问题采取标本兼治的做法,有针对性地要求组织者(方)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得诱导、诱骗消费者,不得指定具体的消费场所,不得强迫购物,不得强摊费用,同时也对导游或领队以及其他的经营者提出了一系列的“禁令”。这些条款清晰地明确了低价招徕,然后通过强迫购物、强摊费用等不恰当途径获取利益的经营行为是非法的,并且从旅游经营活动的全链条,都有详细的解读,明确了这个市场的规划和行为。
     该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单位)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户外运动还是以安全为主,探险不是只靠一腔热血就能走的,找一个专业领队,跟随合法注册的户外俱乐部驴行,是保障户外运动安全开展的重要一环。目前,武功山户外运动的安全管理还处在一个真空状态,专业的户外组织和合格的领队,对于户外运动的安全来说,都是十分的重要。
    一些组织者不顾天气的状况,时间上瞎安排,更不会顾及参与者的实际情况,甚至在车站、宾馆、上山途中,随意拉人进队,这就等于给队伍埋下了定时炸弹,留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如缺乏专业知识、装备、技术,当出现紧急事件时,都不知道如何处理,长此以往,武功山的户外活动将会更加混乱、无序,最终将是双方永久的伤害。
   《旅游法》第六章有七大条针对旅游安全做了全面细致的阐述。其中第五条规定:
在组织活动中,以明示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警示:
   (一)正确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方法;
  (二)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三)未向旅游者开放的经营、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
  (四)不适宜参加相关活动的群体;
  (五)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
  “AA制”是目前国内驴友圈中最常见的一种组队模式,山友们通过网络发帖相邀,发帖人起着召集人,甚至“驴头”的作用,队伍中所有人费用平摊,风险公担。这样一来,任何人都可成为“驴头”,而多数驴友之间都是以网名相称,这也给安全埋下隐患,“相互之间可能之前都没见过面,连双方的真实姓名都不知道,一旦出事,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在网上发帖的“召集人”或“领队”往往没有专业的资质,很容易便掉入了种种陷阱,风险升级,对于没有经验的驴友来说,这种方式极不安全,最好是寻找有相关资质的正规户外运动俱乐部。
   武功山户外线路存在一定的未知因素,特别是在恶劣天气的情况上,没有一个好的领队,是一个极不负责任的行为。近几年虽然没有出现重大的伤亡的事故,但也不可掉以轻心,一定要抓紧安全这根弦,方可无忧。
   “拥抱自然,挑战自我”是户外运动的精髓,在每一个户外爱好者心中,都有一个征服极限,挑战自我的梦想。但如果不善加以引导,这种梦想,也可能危害到自身的生命。大自然千变万化,即使做了充分准备,仍有遇险的可能。因此,参加武功山的户外运动必须挑选合法注册、专业运作的俱乐部。
   我们高扬武功山户外文化,不会恶意炒作、哗众取宠,让每一个队员平安、顺利、尽兴的畅游武功山,是我们俱乐部的宗旨,也是我们的理念。
      欢迎大家驴行武功山!
  武功山户外俱乐部黄老师联系方式:
    QQ1797191025      电话:13217993222
    QQ群:
  193613024      144126717
(进群前注明武功山,进去之后请修改群名片,写上所在的地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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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5 09: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萍乡山迷 于 2013-5-13 20:28 编辑

贯彻《旅游法》 规范户外游
萍乡武功山户外俱乐部老师
       2013425,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这是今年全国人大通过的第一部法律。
   “零负团费”实际上是以低价招徕旅游者,再通过诱骗、欺骗的方式强迫消费者进行消费。旅游法针对这一问题采取标本兼治的做法,有针对性地要求组织者(方)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得诱导、诱骗消费者,不得指定具体的消费场所,不得强迫购物,不得强摊费用,同时也对导游或领队以及其他的经营者提出了一系列的“禁令”。这些条款清晰地明确了低价招徕,然后通过强迫购物、强摊费用等不恰当途径获取利益的经营行为是非法的,并且从旅游经营活动的全链条,都有详细的解读,明确了这个市场的规划和行为。
    该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单位)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户外运动还是以安全为主,探险不是只靠一腔热血就能走的,找一个专业领队,跟随合法注册的户外俱乐部驴行,是保障户外运动安全开展的重要一环。目前,武功山户外运动的安全管理还处在一个真空状态,专业的户外组织和合格的领队,对于户外运动的安全来说,都是十分的重要。
   一些组织者不顾天气的状况,时间上瞎安排,更不会顾及参与者的实际情况,甚至在车站、宾馆、上山途中,随意拉人进队,这就等于给队伍埋下了定时炸弹,留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如缺乏专业知识、装备、技术,当出现紧急事件时,都不知道如何处理,长此以往,武功山的户外活动将会更加混乱、无序,最终将是双方永久的伤害。
   《旅游法》第六章有七大条针对旅游安全做了全面细致的阐述。其中第五条规定:
    在组织活动中,以明示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警示:
   (一)正确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方法;
   (二)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三)未向旅游者开放的经营、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
   (四)不适宜参加相关活动的群体;
   (五)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
   “AA制”是目前国内驴友圈中最常见的一种组队模式,山友们通过网络发帖相邀,发帖人起着召集人,甚至“驴头”的作用,队伍中所有人费用平摊,风险公担。这样一来,任何人都可成为“驴头”,而多数驴友之间都是以网名相称,这也给安全埋下隐患,“相互之间可能之前都没见过面,连双方的真实姓名都不知道,一旦出事,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在网上发帖的“召集人”或“领队”往往没有专业的资质,很容易便掉入了种种陷阱,风险升级,对于没有经验的驴友来说,这种方式极不安全,最好是寻找有相关资质的正规户外运动俱乐部。
   武功山户外线路存在一定的未知因素,特别是在恶劣天气的情况上,没有一个好的领队,是一个极不负责任的行为。近几年虽然没有出现重大的伤亡的事故,但也不可掉以轻心,一定要抓紧安全这根弦,方可无忧。
   “拥抱自然,挑战自我”是户外运动的精髓,在每一个户外爱好者心中,都有一个征服极限,挑战自我的梦想。但如果不善加以引导,这种梦想,也可能危害到自身的生命。大自然千变万化,即使做了充分准备,仍有遇险的可能。因此,参加武功山的户外运动必须挑选合法注册、专业运作的俱乐部。
   我们高扬武功山户外文化,不会恶意炒作、哗众取宠,让每一个队员平安、顺利、尽兴的畅游武功山,是我们俱乐部的宗旨,也是我们的理念。
     欢迎大家驴行武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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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6 07: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段时间通过了工商部门的年检,请看照片:
工商执照.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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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3 20:29:30 | 显示全部楼层
5月10-12号带队照片:
DSC01145.JPG DSC0091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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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0 20:2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萍乡山迷 于 2013-5-20 20:30 编辑

                                                                                                         
                                                       历史回顾:徐霞客游武功山
                                                        萍乡武功山户外俱乐部  黄老师
         从2011年起,国务院规定每年的5月19日为中国旅游日(非法定节假日),因为这天是明代著名旅行家——徐霞客所著游记的开篇日,浙江宁海经过近10年的努力,争取到了这一光荣的节日。
        江西武功山是徐霞客在江南游历中的重要一站,他在这里游览了近十天,写下了近万字的游记,这即是古人对武功山的赞赏,也是武功山的一大幸事。375年过去了,《徐霞客游记》得到了国家层面高度肯定,这就说明对武功山的旅游开发具有历史的机遇。只可惜,有很多人视这段历史如鸡肋,目前在各种宣传材料中,都没有介结徐霞客游览武功山的详细经历,仅仅是一首诗一笔带过,实在可惜,万分遗憾!
      公元1637年正月初一,徐霞客从安福集云(今三天门龙潭瀑布、白马瀑布一带)上界。徐霞客第一次看到了南方瀑布被冰冻的壮观景象:“时见崖上白幌如拖瀑布,怪其无飞动之势,细玩之,俱僵冻成冰也”。目睹此壮观之景,徐霞客沉醉了,“躞蹀雨中”久久不愿离去。初三夜宿金顶白鹤峰,次日一大早,白鹤峰雨停雾起,徐霞客一觉醒来,推门一看,但见大雪覆盖着的千山碧玉如簪,一轮红日喷薄而出,如金在冶。见此奇景,徐霞客禁不住诗兴大发,不由赞叹:
    “千峰嵯峨碧玉簪,五岭堪比武功山。观日景如金在冶,游人履步彩云间”。
      他辞别峰顶茅庵的道士,徐霞客乘雾西行九龙。开始“两旁山俱茅脊,无崖岫之奇”,但过“三里稍下,度一脊”后,一个惊险绝美的天地展现在徐霞客的眼前:
    “忽雾影中望见中峰之北,轰崖崭柱,上刺层霄,下插九地,所谓千丈崖。百崖丛峙回环,高下不一,凹凸掩映,如门如阙,如幛如楼,直坠壑底,皆密树蒙茸,平铺其下,然雾犹时时笼罩,及身至其侧,雾复倏开。若先之笼(罩),故为掩袖之避,而后之(雾)开,又巧为献笑之迎者。”
      这段文字历来被评家视为游记文学中的佳作。徐霞客用门阙幛楼来形容危岩峭立,万仞奇特。云雾掩袖献笑,武功女神又似一活泼调皮的姑娘。徐霞客在饱尝雨中武功奇景后,冒雨抄小道登山,不然的话,怎么看得见如此壮丽的景色呢?        
    几天下来,徐霞客感到武功山山势多变,景观奇丽,不由得发出“不几谓武功无奇胜哉”的赞叹!徐霞客在游历中,往往不以纯游为满足,而是边游边看边思考,通过进行类比,再得出科学结论。经过思考,徐霞客得出结论:武功山东陲,群山是由一条主山脊所派分;西陲,群山“从峰耸石攒崖”,东西地势、地形不同,自然“燥润之分亦异出。”可见,徐霞客在游历中,对身边的一景一物观察得多么细致呀,其态度又是多么严谨啊!
      徐霞客对武功山的自然景观,特别是对武功山东西两陲因地势、地形的不同造成的景观差异以及“燥润之分亦异”的科学探究,为后人研究武功山的地形地貌留下了珍贵的第一手资料。同时,他留下的斑谰丰实的游记,为丰富武功山的文化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综合所述,当年徐大侠游览武功山留下的游记,是一段名篇,是武功山宝贵的人文财富。现如今,从九龙山上金顶是许多户外爱好者的首选之路,只不过正好是与徐大侠相对而过,对于路上的中峰(铁蹄峰)也认识不多,甚是遗憾!当年徐大侠上金顶的小路,也改建成了游步道,就在安福三天门的千年古银杏树旁白马瀑布外,直通金顶下面的吊马桩,这条线路走的人较少,许多朋友都没走过,今后有机会到三天门的话,不妨从这条古道而上金顶。
      九龙山下安福芦台,现在绝少人走,只有芦台的村民在冬季把家里的黄牛拉上去放养,才走这条路。笔者在前几年,曾在九龙界上误走了半个小时左右,羊肠小道没有人的脚印,只有牛儿留下的印子,如果遇上大雾天极易迷路,那天笔者单枪匹马上九龙山,就是路遇大雾,分辨不清路的方向,误走安福芦台去了。好在,凭我的经验又折返回来,最后,平安顺利地从九龙山的观音岩下界。
      斯人已去,青山依旧;徐大侠留下的游记必定是名垂千古,武功山的美景一定让你难忘。前几年,武功山就被《中国国家地理杂志》评为“中国十大非著名山峰”,在驴友圈中有“北太白,南武功”之说。现如今,武功山的旅游热是一浪高过一浪,有越来越多的游客(驴友)来武功山旅游。
    “千峰嵯峨碧玉簪,五岭堪比武功山。观日景如金在冶,游人履步彩云间”。她正以巍伟的高度迎接游客(驴友)的挑战,以宽广的胸怀欢迎来自五湖四海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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