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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可以改为:天崖山西行 之 未见平遥之旅!
我是三号车的,支持一下,也补充一下:
1、天崖活动贴原是50人,后改为100人,实际是3辆车约150人。我们是天崖的人,萤火虫的领队,行者的总领队。你们卖人也没有这样卖的吧!把我们驴友真当驴卖了?
2、在活动内容介绍处明显写着:“北京集合(京B空调旅游大巴,配备俩名长途经验司机)”但司机只有一人!先不说这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欺诈或法律意义上的疲劳驾驶,你们根本没有把驴友的生命当回事!
3、本次活动的行程安排写明晚上住宿“平遥古城”结果住在新城的“金融宾馆”这个宾馆实在惊艳,有的房间没有马桶盖;有的房间厕所是用隔板挡的,并有近十公分互通处,可以说,放个屁都能被隔壁听见;还有的房间的床上有昆虫的死尸......,唉,不想写了,总之当天崖队的驴友,也就只能是驴了!
4、本次行程的终点是“平遥古城”,很多人就是奔着平遥来的。可是正如楼主说的,您舍哪也不能舍平遥呀,可脑残的主队,就是想不明白,我们车上的导游(就是上文中后上来的那些“好朋友”)先是说“留遗憾走,为的是下次再来”之后又说“是由于驴友自己耽误时间导致的,这样也是迫不得已”。我就想说了,到底谁是组织者,组织者的职责就是给驴友留遗憾的吗?组织者的职责就是推诿责任掩饰过错的吗?组织者的职责就是肆意改变活动安排和践踏驴权权益的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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