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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活动] 绿野厦门版论坛管理规定(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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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5 12:05: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越野人 于 2013-7-5 16:28 编辑

绿野厦门版论坛管理规定(暂行)


1、会员注册ID及昵称规范
第一款    禁止使用任何国家政党和领导人或其他知名人士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作为注册ID或昵称;
第二款    禁止使用任何国家机构或其他存在机构的名称作为注册ID或昵称;
第三款    禁止使用反动、政.治、宗教性质等敏感内容作为注册ID或昵称;
第四款    禁止使用色.情、血.腥、暴.力,或带有攻击性、侮辱性的、猥亵的、挑衅等内容作为注册ID或昵称;
第五款    禁止使用带有广告性质(盈利性或非盈利性均列为禁止范围)的注册ID、昵称、签名和自我介绍;
第六款    除经现ID持有者本人同意外,禁止使用与现有ID相近、类似或容易混淆的ID或昵称;
第七款    禁止使用带有种族歧视、地域歧视性质的ID和昵称;
第八款    严禁私自注册包含管理员、超级版主、总版主、版主、现有版面名称等类似字样的相关、相近、相似的ID或昵称。
第九款    出于会员资料安全考虑及论坛程序所限,论坛管理员将无法接受修改论坛ID事宜,务请切记注册时慎重填写自己的账户信息。
2、注册ID后,在论坛发帖超过一定数量。并保持一定在线时间。   
3、不强迫,但请积极参与发言。论坛中要以礼待人,文明交流,严禁挑起争吵和挑拨会员关系。
4、不发布涉及色情淫秽,暴力血腥及反动的图片或者言论。不可恶意刷屏。禁止签名档内涉嫌发布任何性质广告,包括文字、外链地址、图片、淘宝店铺链接等。(个人博客、网盘地址除外);
5、相互尊重,不问出处及私人问题,群内严禁发表任何物品销售及广告业务。   
6、对任何违反上述群规的行为,由管理员进行处理; 处理步骤:1.警告(一次机会),2.除名。对有违反群规行为严重者的成员,直接除名。  
7、本规不完善之处,请大家建议补充。   
厦门绿野QQ群: 219753550(露营群)颁布此规则为了让大家玩的公平、快乐,希望所有朋友遵守,最后感谢所有喜欢绿野论坛的朋友们,祝大家玩的开心!感谢大伙的支持!

以上声明从公布即日起生效.




绿野厦门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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