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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安全] 蜂窝遇难区域(小风口东北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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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9-6-14 11:05:5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eijuille 于 2019-6-14 12:17 编辑

猜想:
1。在小风口某处看见前方高压线塔以下(即东侧)山腰有明显的较宽的下山路,想从那路下山回家了;
2。但又不想再往上攀顶至高压线塔处下山(或不知道高压线塔处能下),碰巧附近有条下降沟(即之后出事之沟),看似能直接下插至对面那山腰路上;
3。主路边恰好遇到个隐约豁口,似乎就是以前有人下此沟的起点
4。于是,下去
5。之后,可能因故严重摔伤,不能战立或行走;手机没电或没信号;没带手台;没有救生哨;没人经过出事沟的上方,呼喊/敲击无果(或受伤一直不能呼喊)
6。(也是疑问:难道不久就死亡?任凭稍后的救援覆盖,就是出不了声响???)

(小风口观景台上:看阳台山即A 点,蓝点线为车耳营古道)



(观景台上:看北边的高压线塔山包)


(站在高压线塔山包看遇难区域:C下方为大风口
                                                D为观景台
                                               红点线为传统步道
                                               黑线疑为出事下降沟
                                               绿点圈为事后悼念玛尼堆)



(高压线塔山包以南陡降后,马上进入小风口区域.道路是土质且平坦,前十多米路边坡全是复杂藤蔓,凤凰岭地域极为少见)


(再往南,不到十来米,见路左唯一枯小树,其前1米处正有隐约豁口,跌落的天使从此走上陨落之路)


(豁口竖拍)


(豁口横拍)


(豁口刚开始,较为诱人的隐约小径)


(十几米后,路过两颗相对较大树木)


("两棵树"之后灌木太密,哈腰或跪爬反倒更容易走.放弃,返回主路.往南七八米竖有指示牌,离大风口距离2千米)



跌落的天使,安息吧!  

不愿在钢筋水泥的天空里飞翔
宁愿在山水白云间自由的流浪

这就是你,这就是我

一天永隔  , 两心相惜

丁香花开时,再次来看你





愿蜂窝一路走好 !
愿天堂里没有伤害 !




2#
发表于 2019-6-14 11:53:31 | 只看该作者
您考虑人为侵害因素么?我认为正常人正常情况不会从那里下去。我觉得不能排除人为侵害因素。

点评

她应该是看地图认为是那个方向,然后说了句他妈的走错路了,然后继续。人为侵害的话可能性太小了,除非犯罪分子是个反侦查极强的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6-17 12:26
人为因素还是有的.不停敲出声响也能让救援听到呀(下沟才100米)!  发表于 2019-6-14 12:31
人思想有时很复杂无理。我曾好奇还尝吃猪食.  发表于 2019-6-14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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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9-6-14 13:07:58 | 只看该作者
好像有人说死者曾经走过凤凰岭南线,这次是特意走上方寺路线。这个需要那位经常一起爬山的女驴友友做出说明。如果这样的话,有些假设不成立。出事之前,她进行微信直播,明确说走错了,似乎否定了有人谋害的理由。这条路线人很多,有人作案概率小。死者户外经验少,安全意识差,应该是主观错误导致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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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9-6-14 13:25:47 | 只看该作者

估计行走的路线:从小风口四岔口没有左转,直行到观景台,然后:
1. 从观景台看前行没路,正确路迹在左方山腰,懒得退回四岔口,从观景台直接向北偏西方向横切回正确路迹,树林中误入水冲沟,然后沿沟下行;
2.从观景台沿往东小路下山,下了两百米后看到脱离手机轨迹(此时回复微信“走错路了”?),不愿退回观景台,向北横切回正确路迹,误入水冲沟。

估计遇难原因:
1.疾病--低血糖、中暑等;
2.意外受伤--摔落;
3.蛇虫咬伤中毒(水冲沟里毒蛇较多)。

个人因素:性格莽撞冲动,从微博看曾经多次迷路脱离轨迹后不愿返回正确路线,盲目穿越。
外人因素:每次迷路盲目穿越成功回来发微博,都有好友点赞、夸奖、表扬,这种不负责任的鼓励加重了个人下次莽撞冲动盲目穿越的意愿,降低了对陌生地理环境的畏惧。

人为侵害:可能性不大。不管是劫财还是劫色,歹徒提前到人迹罕见的水冲沟埋伏可能性极小;歹徒尾随到水冲沟作案可能性也不大,有陌生人尾随的情况下,一个人不会还要走到人迹罕见的地方。而且歹徒作案总会留下痕迹,财物的丢失、衣物的撕裂脱落、骨骼上的伤痕等,警方没有对此提出疑问,应该是没有发现异常情况。

点评

大致有道理。 但,从黑线处主动下沟更有可能:一般人在旅途中看完观景台后第一想法就是下来回正路////所谓的观景台“东小路”连“隐约”的路都没有,应没被收入轨迹////退回四岔走主路才几十米。没特别原因,事主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6-14 16:29
假设是人为因素,你怎么就能确定水冲沟是第一现场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6-14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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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9-6-14 14:26:12 | 只看该作者
唯岳 发表于 2019-6-14 13:25
估计行走的路线:从小风口四岔口没有左转,直行到观景台,然后:
1. 从观景台看前行没路,正确路迹在左方 ...

假设是人为因素,你怎么就能确定水冲沟是第一现场呢?

点评

事已如此,再说无益,唯愿后来人警醒!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6-15 14:44
第一现场可能性太小,原因维岳说过; 第二现场可能性不大,作案后把人拖至这么深沟下会把作案者自己累死,荆棘太密太密,且,只要拖至20多米处就完全可以不被轻易发现,何必继续拖至很陡的100多米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6-14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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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9-6-14 16:29:51 | 只看该作者
唯岳 发表于 2019-6-14 13:25
估计行走的路线:从小风口四岔口没有左转,直行到观景台,然后:
1. 从观景台看前行没路,正确路迹在左方 ...

大致有道理。
但,从黑线处主动下沟更有可能:一般人在旅途中看完观景台后第一想法就是下来回正路////所谓的观景台“东小路”连“隐约”的路都没有,应没被收入轨迹////退回四岔走主路才几十米。没特别原因,事主不会在此时(约中午前后)就做出“硬切”的决定。
而黑线直接就起始于主路,也许是事主无意(现场或手机上)发现的。从豁口看,刚开始的一小段,地面走过的痕迹太明显了(这沟很可能被收入了路网轨迹并显示于事主手机上),遂决定从此下山。刚开始,还以为就在轨迹上往下走,后来越下路况越不对,又不想上攀返回,这时发出“迷路了”的微信,但事主平素爱探爱切(迷途不知返还总成功),瞅着沟的低处下方似乎无限接驳对面的山腰路,就决心继续下探。谁知后面发生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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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9-6-14 16:55:45 | 只看该作者
最想知道的是:
第一次在此区域的搜救是几号?
(A)如在两三天内,应该不至于没“喊"(沟通")着吧?除非当天入沟没太久就失去生命或根本无力回应(一直没证据证明事主出事后到底发生过主动位移了吗),任何”沟通“都无效。
(B)那又是什么造成两三内就失去生命的呢?
只能猜测发生了致命伤害:头颅、动脉大出血////真有毒蛇咬死////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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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9-6-14 17:06:2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eijuille 于 2019-6-14 17:14 编辑
闲来一聚 发表于 2019-6-14 14:26
假设是人为因素,你怎么就能确定水冲沟是第一现场呢?

第一现场可能性太小,原因维岳说过;
第二现场可能性不大,作案后把人拖至这么深沟下会把作案者自己累死,荆棘太密太密,且,只要拖至20多米处就完全可以不被轻易发现,何必继续拖至很陡的100多米下。


人为加害因素虽有,但可能性太小太小,正如”2186“所说,她自己发信息说”迷路“的,那迷路的地方还有别人基本不可能。


点评

现在的结论都是推测,包括警察做出的她的死亡原因结论。但也可能某一天,某一个歹人在另案中坦白:凤凰岭那件事是他干的,并讲出事件经过。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6-17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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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9-6-14 17:48:31 | 只看该作者
黑线所谓的路,是现在经过发现她以后才走出来的。一年前如果有一点点“路”的痕迹,搜救人员也会坚定地找下去。我倒觉得如果是人为侵害因素么,这里不是第一现场,就是事后藏尸于此的。我所以怀疑人为侵害,还是那个理由:正常人正常情况不会从主路拐到水冲沟里去。而且一个女孩,从密不透风的荆棘中也下不去。

点评

一万个人中恐怕就有一个非“正常”人,就从那儿下了。最大证据是她自己说迷路的。大夏天中午,那个地方拖一个130多斤的人下荆棘沟100多米,难以想象。最遗憾的是警察根本没给出缜密论断,认为摔死,草率了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6-14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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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9-6-14 20:13:48 | 只看该作者
带你去转山 发表于 2019-6-14 17:48
黑线所谓的路,是现在经过发现她以后才走出来的。一年前如果有一点点“路”的痕迹,搜救人员也会坚定地找下 ...

一万个人中恐怕就有一个非“正常”人,就从那儿下了。最大证据是她自己说迷路的。大夏天中午,那个地方拖一个130多斤的人下荆棘沟100多米,难以想象。最遗憾的是警察根本没给出缜密论断,认为摔死,草率了之。

点评

不要怀疑我们的人民警察的能力,人命关天,一定要经过法医检验做出鉴定报告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6-14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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