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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事出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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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谴责控诉国家林业局河北承德兴隆县东梅寺派出所以胁迫的卑劣手断违法扣押滞留北京几十名户外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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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发表于 2011-8-10 16:14:24 | 只看该作者
收据当然是给你们提供了,不过由于当时时间太晚,财务科没人了。但当时已经告诉你们下周来管理局索取呀,哪里说不给你们票据了。现在不要再拿这些作为理由了。这次罚款不是针对大家的。只是针对组织者进行的,因为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当时工作人员发现后已经对你们进行了阻拦和解释,但没有奏效。这才找来分局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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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财务科的人根本就不会为这点小事加班,还是你们根本就没打算开收据,还是你们就是故意折腾让人两天后再驱车几百公里去取收据呢?没一点人性  发表于 2011-8-12 00:57
驴友上山刚半个小时,你们就开始扣车追人了,此事应该还是中午;你们明知道最后的结果是要补票和罚款,难道就没有想到让财务科留人***据吗?  发表于 2011-8-12 00:54
驴友上山刚半个小时,你们就开始扣车追人了,此事应该还是中午;你们明知道最后的结果是要补票和罚款,难道就没有想到让财务科留人***据吗?  发表于 2011-8-12 00:53
收钱的时候有人,轮到给收据了没人了?这个没有逻辑性啊  发表于 2011-8-11 12:18
这次没给票据被揪出来了,能公布以前多次处罚给合法票据了吗?  发表于 2011-8-10 22:26
想问一句:“当时工作人员发现后已经对你们进行了阻拦和解释,但没有奏效”,所说的工作人员是谁呢?不会是山下的那两个人员吧  发表于 2011-8-10 21:29
1和2怎么不回答呢?  发表于 2011-8-10 20:11
真是会选择性回答加狡辩啊,鄙视  发表于 2011-8-10 20:10
“收据当然是给你们提供了,不过由于当时时间太晚,财务科没人了。" 财务科没人,当时现场收钱的人是否应该提供收据?哪怕白条呢?  发表于 2011-8-10 16:26
“这次罚款不是针对大家的。只是针对组织者进行的”。 哈哈,开始挑拨离间了,这是不是你们一贯的手法。 BTW,甭“你们你们”的,多数都是旁观者  发表于 2011-8-10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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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楼主| 发表于 2011-8-10 16:22:2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事出有因 于 2011-8-10 16:28 编辑

楼上的正面回答  行政处罚决定收 是不是也用完了?拆掉一辆随行私家车辆车牌是你们该干的吗?
扣押司机驾驶证 行驶本也是你们该干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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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发表于 2011-8-10 16:26:13 | 只看该作者
得啦~都握手言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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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发表于 2011-8-10 16:28:27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持续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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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
 楼主| 发表于 2011-8-10 16:50:4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事出有因 的帖子

我们是徒步登山 不是探险,你发函里也定性我们是登山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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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
发表于 2011-8-10 16:53:2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事出有因 的帖子

别大肆宣扬自己非法进入雾灵山保护区核心区、逃票丑闻了,问问网球、九尾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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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可以,认,但是没出据处罚单,你们作为执法人员,这是知法犯法  发表于 2011-8-11 08:56
拉出去秒杀5分钟……  发表于 2011-8-10 22:30
执法犯法该当何罪?  发表于 2011-8-10 22:09
抵制雾灵山  发表于 2011-8-10 20:39
不平则鸣,如果这次不闹出来,这钱你们是私分了呢,还是私分了呢?  发表于 2011-8-10 20:24
丈八的灯台,照得见自己,照不见别人,到底是谁的丑闻呐?  发表于 2011-8-10 20:24
我们的行为是逃票没成功(由于你们的阻挠没有进入景区) 我们的行为是私分罚款没有成功  发表于 2011-8-10 20:13
因为大伙所做得,都能见人,为什么要低调?只有见不得人的勾当才需要低调。  发表于 2011-8-10 17:56
正面回答 车牌是谁拆的?  发表于 2011-8-10 17:23
我们都不怕曝光 你们干嘛要低调啊 看来还是有猫腻。。。。。。  发表于 2011-8-10 17:22
不当场出示处罚决定书 没有财证票据 我们可以合理怀疑你们有私分罚款的动机  发表于 2011-8-10 17:22
处罚决定书都没有 你执的哪门子法?一个执人员连起码的程序都不清楚吗? 九尾猫亲口说的 你们一句都没提事后补财政票据的事!  发表于 2011-8-10 17:21
爬山的最多就是逃票,你们就是想收黑钱,孰轻孰重你你们自己看着办吧。  发表于 2011-8-10 17:01
罚款不出具***,这行为可比逃票严重多了!不行大家叫上媒体,一起去公安部理论一下?  发表于 2011-8-10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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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
发表于 2011-8-10 17:51:4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雾灵山公安分局 的帖子

你这个笨蛋,这回黑钱你是收不到了吧:lol回去挨训吧,你之所以想低调不就是为了那点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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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太有才了,连这个都知道  发表于 2011-8-10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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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
发表于 2011-8-10 18:12:58 | 只看该作者
铁道部这次估计该高兴了,终于有公安部顶雷子了,今晚估计铁道部都去天山人间庆贺去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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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也高兴了:终于有跟我们一样私分门票钱的兄弟了,啥时候来故宫玩啊?  发表于 2011-8-11 09:29
天上人间早被公安部给查封了,铁道部还真不能去这个地方。  发表于 2011-8-11 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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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
发表于 2011-8-10 19:01:14 | 只看该作者
提醒一下 雾灵山的同志们 你们认真是没错的 但是有一点你们要明白

绿野户外爱好者  千万不要简单的等同一般的去景区的游客  二者是有本质区别的

绿野户外爱好者追求的是一种户外精神与感受  而不是为了简单节省几个钱 刻意不走景区的正门

你们不要简单的把这些中国户外的精英们  当成逃票者来对待  如果你们不能认识到这一点  

你们来这里发帖理论  也就没有了任何意义 你们尽管可以使用你们可以使用的一切权利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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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大哥 好久不见呵呵  发表于 2011-8-12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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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发表于 2011-8-11 00:25:2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天涯19172 于 2011-8-11 02:05 编辑

回复 雾灵山公安分局 的帖子

有几个问题不太明白,想请教一下河北省森林公安局雾灵山分局的同志们:
1、为什么不要别大肆宣扬,难道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2、雾灵山核心区的范围是哪里?在哪有标识,是不是雾灵山公安局想说核心区就哪里是核心区?你们看看人家太白山的标识!!!
3、公告的牌子没有说禁止人进去,只是强调进去以后不能做什么,我们的驴友朋友到底违反了公告的哪一条?你们罚款的依据是什么?

4、这次参加活动的驴友们到底是进入了雾灵山景区还是雾灵山核心区?要是进入的是雾灵山景区为什么会有进入核心区的罚款?要是进入的是雾灵山核心区为什 么要补交景区门票?还有补交门票是应该由派出所负责收费的吗?罚款为什么没有正式收据?
5、难道雾灵山景区就是雾灵山核心区?如果这罚款也成立,以后会不会每一位去雾灵山景区的游客都闯入了核心区?都要去河北省森林公安局雾灵山分局去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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