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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65人来雾灵山穿越,逃票行为的财务曝光。这是他们在网上征集时的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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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8-12 13:39:28 | 只看该作者
请有关部门正面回答驴友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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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1-8-12 14:50:20 | 只看该作者
漫骂殴打威胁女驴友还他吗的来这教育人???
吃狗屎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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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1-8-11 00:10:15 | 只看该作者
门票要是像香山公园10块钱,我肯定买,要是100元左右,那该逃还得逃,谁让你那么贵!山又不是你们家的。山是我们大家的。  

点评

赞同,逃不了的地方坚决不去了  发表于 2011-8-11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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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1-8-11 17:07:16 | 只看该作者
讨论这事儿有意义吗?不去不就得了,记得去年去雾灵山找农家院的老板买票才25,不过好像是淡季。再有,这65个驴友当中别说大了,有一个认识承德市里大官儿的,别说罚款了连雾灵山景区的一把手都得过来赔礼道歉。中国就这样,尤其外地,北京还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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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8-11 17:23:1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糖炒票子 于 2011-8-11 17:27 编辑

有没有谁的爹地叫“李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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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1-8-10 14:51: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报名流程


行程简介  我们是一群来之五湖四海的兄弟姐妹,为了一个共同的爱好走到了一起,让我们户外作伴--活的潇潇洒洒

QQ超级群:40285885
联系方式:领队九尾猫:13701273858 QQ275692568
中队:
秋雨:15201590589彩虹 13683259017

收队:
螃蟹:13701273858



报名者须有时间观念,在活动中要互帮互助,团结友爱。
喜欢独来独往的,没有纪律性,不听从指挥的,就自己走吧,谢绝参加本队。
带些高热量食品,如:巧克力,牛肉,红牛之类的。
领队有挑选队员的权利,并不做任何解释。

请报名的同学注意跟帖,万一有什么事好通知大家。



装备:1.登山包或运动双肩背包(杜绝使用单肩背包) 2、登山鞋、速干袜 3、头灯或手电两者必须有一种并带上备用电池!! 4、药物:云南白药气雾剂、晕车药、创可贴、绷带 5、衣物:防寒或速干内衣一套(到山顶可以更换).手套一付. 6、食物:午餐一顿. 7、水:男:3L 女:2L (中途无补给) 8、保护:护膝、登山杖,及太阳镜、求生哨、指北针、手机、手台 、 9、身份证和银两!!!(一定要带
行程安排:7.30-------惠新西街北口站B出站口【安徽大厦桥下面】集合出发
11.30--------雾灵山
12.30-----松树林吃饭休息
2.30----雾灵山主峰。
5.00----停车场
以上只是计划时间安排,实际时间安排有可能改变,实际时间是根据自己的速度和行程改变的。


备注:备注: 免责条款:【协议书】 1:我知道活动的发起人只是活动的联系人,是大家中的一员,不是向导或有许可证的急救人员。不存在权力和义务的法律关系,活动的发起人只是活动中的一员。我知道领队和同行的队友,可能并没有参加过户外领队的课程、或急救【包括野外的培训】的经验。他们也只是活动中的一员。我知道他们并不对我的安全负责,包括活动中和路途中。我自己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2:我参加此次活动,我自己对自己的安全负责,包括活动中和路途中,自己对自己的生死负完全责任,和同行的队友和活动的发布人和发起人,没有任何的法律关系,同行的队友和活动的发起人也只是活动的一员,他们没有法律上,帮助我的义务,在不影响同行队友安全的情况下,他们尽力可能帮助我,也可能不帮助我,他们没有帮助我的义务。 3:同行的队友和领队他们帮助我,是自愿帮助的,不是法律上的义务,他们没有法律上帮助我的义务。我要自己对整个活动中和路途中发生的所有危险负责【包括生死责任自己负责】,我参加活动是我自愿的,是我自己的决定,如果发生危险或者死亡,我同意免除同行队友和领队的所有责任,包括法律上的责任。 4:在活动中,同行的队友和领队,对我的生死安全,没有任何责任,【包括法律上的】,我自己对自己的生死安全负有责任,我参加活动【生死自负】,这我是知道的,是自愿的,不是强迫的,同行的队友和领队也没有请我来,我是自愿参加活动的,和同行的队友和领队没有任何的法律关系,是自愿行为。 5:我参加此次活动,这就是我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生死自负,责任自己承担】。我以年满18岁。我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6:请参加户外活动的人,自己购买保险,【绿野自由人户外保险】,如果不购买后果自己承担。如果在活动中和路途中发生意外或者死亡,赔偿责任同行的队友和领队不承担,请发生意外人的【家人和朋友】,依据保险赔付和法律自行解决。和同行的队友和领队,没有任何的法律上的关系和责任。就是说没有权力和义务的法律关系,就不要在说同行的队友和领队你应该负有什么责任啦。同行的队友和领队他们都不负任何的法律关系和责任。 7:请报名参加活动的人,认真阅读以上声明和条款。如果报名就表示同意和接受以上声明和条款的全部内容。 8.我参加活动,我同意和知道以上声明和条款的全部内容,我对自己的安全行为自己负全责,和其他人没有任何的法律关系和责任
报名须知:1:参与者报名格式:ID/真实姓名(应急联系人)/联系电话(应急联系电话) 2:要求有一定的户外经历、ID报名,,跟贴报名和系统报名缺一不可.否则不确认。 3:热爱户外的朋友应该根据自身条件参加户外类商业保险。 4:您明确知道参与户外运动只能相对增强心肺功能锻炼,并随个体差异不同会必然造成身体之物理及其他损伤。 5:参与者必须具备团结、友爱、奉献的团队精神。 6:领队有挑选队员的权利,并不做任何解释。行程中,要是遇到不确定因素,为了大家的安全,领队组有改变线路的权利,并不做任何解释。 7:参与者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律谢绝未成年人、代替报名及有身体健康问题或有突发病史者 8:喜欢独来独往的,娇气的,没有时间观念,及集体观念的,请勿报名。 9:请看好活动在报名,户外有风险,报名需慎重。 10:注意环保,不乱扔垃圾,把自己的脚印留下。把自己的垃圾和照片带走

  绿野ID:九尾猫户外
  联系方式:13701273858
  注册时间:2011-04-23 18:39:00
  领队信用等级:(领队的信用等级由高到底为ABCDE,B级为推荐领队);
  组织活动次数:24次
  有效好评数量:5次    有效差评数量:0次



限报人数:50 剩余名额:0 活动报名信息
序号用户名真实姓名紧急联系人人数备注已付金额领队确认
性别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1九尾猫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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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td]

2彩虹fit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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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装备齐全,惠新西街地铁B口上车0.00 [/td]

3|竖行螃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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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装备全,五棵松上车 0.00 [/td]

4事出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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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棵松上车 0.00 [/td]

551972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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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装备齐全--惠新西街北口 0.00 [/td]

6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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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td]

7右手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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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单装备 惠新西街上车0.00 [/td]

8彩虹fit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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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替默然报名,惠新西街北口上车2人0.00 [/td]

9$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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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男1女,五棵松上车 0.00 [/td]

10樱木.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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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三男两女 惠新西街上车0.00 [/td]

11九尾猫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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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替河南一驴友报名和群里俩人报名0.00 [/td]

12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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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 [/td]

13baibai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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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女各一枚! 相机一只! 新人求带!0.00 [/td]

14光头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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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td]

15$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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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帮哈姐报名0.00 [/td]

1615201268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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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td]

17向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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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外挂一人 ,两人装备齐全0.00 [/td]

总计:50人报名:53人领队确认:50人


每人费用:100元。包括:高速费和进山费。雾灵山门票90元。我们逃票进去。
请各位看一下,这就是所谓的“全民健身活动”吗






点评

现在很多土匪,把大自然赐给人类的大山一圈,坐地收钱,还恬不知耻地站在道德制高点指责别人逃票云云,无耻啊无耻!!  发表于 2011-8-12 18:42
1、你们有钓鱼执法之嫌2请问是否按行政执法程序开据相关处罚决定书  发表于 2011-8-11 14:22
逃票好像和票价多少没关系  发表于 2011-8-11 10:24
逃票被抓就乖乖补票。我上次在八达岭残长城逃票被抓,立马补票,不多废话。。景区不收费,你就不去呗,不花钱能爬的山不少啊  发表于 2011-8-11 10:10
354
说白了就是门票太贵了!要是收10块8块的没人逃票!这么贵简直就是抢劫,这和拿着棍子打劫没什么区别!哎,人要是穷疯了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呀!!  发表于 2011-8-11 09:57
门票要是像香山公园10块钱,我肯定买,要是100元左右,那该逃还得逃,谁让你那么贵!山又不是你们家的。山是我们大家的。  发表于 2011-8-11 00:10
活动的召集是在7月21日,你们敢说你们不知道吗?你们设伏、扣车、摘车牌不就是为了想弄几个钱吗?  发表于 2011-8-10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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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1-8-10 14:55:20 | 只看该作者
难道全民健身运动都是以逃票形式来完成的吗?雾灵山三个门,走哪个大门进去,都可以让大家体会到爬山的乐趣的。奉劝各位驴友,在以后还是要多参加些 正规的登山活动,不要做违反法律、法规的事。

点评

雾灵山很美,LYJC很丑!!  发表于 2011-8-12 18:43
关于所谓的逃票玩转。。。。。。的问题,其实是驴友的一种炫耀,因为作为驴,按步就搬的走官道是一种耻辱,他们就是不走寻常路,争服才有快感  发表于 2011-8-11 19:00
宣教科我教教你,绿野的驴友藏龙卧虎,一行六十多人凌晨两点多才到京。万一出点问题你们担得起吗?把你们县长卖了也赔不起。狗眼看人低的东西  发表于 2011-8-11 18:29
雾灵山宣教科,你们还知道“法律法规”?你认为你们扣车牌,借此扣留人员的做法是合法的吗?你认为你们罚款不给票据的做法是合法的吗?  发表于 2011-8-11 18:20
你们罚款不给收据,执法违法还舔着脸跑这儿教育我们?  发表于 2011-8-11 12:37
354
说白了就是门票太贵了!要是收10块8块的没人逃票!这么贵简直就是抢劫,这和拿着棍子打劫没什么区别!哎,人要是穷疯了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呀!!  发表于 2011-8-11 09:58
法律法规还不是你们手中的面团,想怎么捏就怎么捏。杀鸡取卵的行为,傻子才做。  发表于 2011-8-10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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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1-8-10 15:02:56 | 只看该作者
关于有的网友提出的三四年前来雾灵山发生的不愉快的事情,那只是个别人的做法,不能代表整个景区的形象。对此我们已经都进行了整改和严肃处理。这几年,在雾灵山管理局的严格管理下,雾灵山的旅游接待面貌已经有了大的改观。希望大家不要总拿几年前的事情来说事了。现在雾灵山不管是在景区建设,还是旅游接待上都有了大的飞跃。我们真诚希望大家来参观、体验。

点评

人家能从别的地方进去是本事,你们有本事都圈起来呀,都设上设票处不就没事了,那到时有人再没买票进去,那才是“逃”票  发表于 2011-8-16 10:53
驴友们没从你们设的收费口进去吧?也没从有说明要收票的地方进去吧?那“逃”之一字成立吗?  发表于 2011-8-16 10:52
看到有些人怕恶心,不去了  发表于 2011-8-12 18:44
你能不能回答众位驴友提出的问题 尽在这儿整些没用的 雾灵山是美的 但是你们实在不怎么地道  发表于 2011-8-1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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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1-8-10 18:03:55 | 只看该作者
路过说几句:逃票固然不对,但也可以理解。驴友喜欢爬山但是不喜欢买票的,关键是景区门票太贵了,如果一周爬4次山,每次交通费加景区费用就要小一千块钱的支出,大家都是工薪阶层,谁没事老去景区溜达啊,那叫旅游,不是驴友了,驴友喜欢去一些野山攀爬,有些景区对驴友逃票还是睁只眼闭只眼的,而且一些景区也是靠驴友的口碑去宣传的,计较太多,容易顾此失彼。反过来说:保护区核心区是禁止人员进入的,买了门票就合法了吗?好像现在好多保护区都是收取一定费用然后默许进入,不买票就是非法入侵,不知道执法者是不是知法犯法?逃票但不进入景区不知道是否需要补票?此次事件无论谁对谁错,估计损失最大的就是雾灵山景区了。只为眼前小利而失去日后的买卖。不要忘了,除了逃票爬山的,还有买票参观的。这样做,估计以后雾灵山会成为 幽州、康西草原、坝上草原等另一个臭名昭著的景点,还有,此次事件好像是雾灵山景区、 保护区、警察和驴友之间的矛盾,既然是爬的保护区,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警察会罚补景区门票,让人感到不惑,作为一个局外人,我不得不联想到景区和警察之间利益勾结,呵呵~~不能怪我啊,现在各大论坛上关于警察和相关部门勾结的事件太多了,我是潜意识认为。以上只是个人一些观点,说的不对,请多多包涵。

点评

说的非常有道理,景区管理者有些做法实在矛盾  发表于 2011-8-11 15:38
354
警察是做什么的?想必他们比我们清楚!难道天天放着正事不做,只罚款收门票吗?真是不让你们孟哥(部长)省心!  发表于 2011-8-11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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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1-8-10 18:21:3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雾灵山宣教科 的帖子

今年春天有个女驴友被雾灵山的警察骚扰、殴打的事情请宣教科的同志澄清一下。
上次和保密队去京西十八潭的时候见到过那个女驴友,据说她忍无可忍把一个警官咬伤了。

点评

雾灵山JC的素质  发表于 2011-8-14 23:58
哈哈,还有这事?  发表于 2011-8-11 14:24
袭警啊,这事儿大了  发表于 2011-8-11 11:10
女驴友为什么不咬别人,专咬他,这个问题值得深思。。。  发表于 2011-8-10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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