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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猪猪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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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老张(天行) by 猪猪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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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发表于 2013-1-7 16:28:34 | 只看该作者
猪猪球球 发表于 2013-1-7 16:16
来吧,欢迎!

楼主 这样说就不对了 欠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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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修改表达方式 ,谢谢提醒!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7 16:52
他们认为我想怎样怎样,我怎么能改变别人的认为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7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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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发表于 2013-1-7 16:31:45 | 只看该作者
猪猪球球 发表于 2013-1-7 16:21
人家是说在群里发言吧,结合上下文进行理解,不难明白!

你先说 你要娱乐大众的事 虫虫他自己自然会反驳

点评

我已经回答过了,如看不明白,我也没办法,每个人理解角度、能力存在差异。 我不能理解,你为什么会对我的发言,产生我是为了出名才这么做,不论是借啥出名。我保证,东灵山事件一旦尘埃落定,此用户名再不起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7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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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楼主| 发表于 2013-1-7 16:33:14 | 只看该作者
-风筝- 发表于 2013-1-7 16:28
楼主 这样说就不对了 欠妥

他们认为我想怎样怎样,我怎么能改变别人的认为呢?

点评

不是别人 是你的回答让大家这样想 说话要谨慎 和爬山一样 小心谨慎无大错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7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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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楼主| 发表于 2013-1-7 16:35:43 | 只看该作者
同理,每个人做人的底限也不一样,不能强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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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发表于 2013-1-7 10:14:20 | 只看该作者
猪猪球球 发表于 2013-1-7 07:34
就是现有公开资料,没别的。加以分析推理。

所以,我觉得您若是觉得应该做些什么的话,不妨把您知道的所有情况汇报给公安部门,配合公安干警同事将此事调查清楚,再走司法程序做责任及赔偿认定;不建议在论坛里与别人争执,只会让迷茫的人更迷茫,也不利于绿野网站经营和户外活动的发展.恕我直言,看到您最初帖中所写,有几点是站不住脚,不想一一说明.都是户外人,常出来走,难免遇到些困难,搭把手,帮个忙,多交个朋友以后路很更宽.别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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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
发表于 2013-1-7 10:33:03 | 只看该作者
支持盖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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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
发表于 2013-1-7 10:33:32 | 只看该作者

楼主不就是这样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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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
发表于 2013-1-7 10:37:51 | 只看该作者
前天看到这个贴子,虽然没看懂楼主在质疑什么,但感觉楼主好像有料要爆的意思,所以继续关注了两天。

实在遗憾,看到现在,感觉楼主不是爆料,也不是分析总结,而是在调侃。

如果这是个搞笑的事件,调侃一下也罢,娱乐下大众无妨。

这可是山难!2个大活人死了。


对于山难事件,关注也好、痛心也好、分析也好、愤怒也好,甚至谩骂也好,我都能理解,但实在不理解这事有什么值得调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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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
发表于 2013-1-7 11:01:58 | 只看该作者
猪猪球球 发表于 2013-1-7 10:39
结论没有变动一个字。证据可以充实,文字表达可以更准确!

今天加了一个字“活”,即“小飞和无碍活生生冻 ...

你混蛋!你怎么可以这么说小飞.还有人性么?

点评

什么是人性? 人性就是自己活着,别人死了,还要以“逝者已逝”来息事宁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7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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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
发表于 2013-1-7 11:02:03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指责的他们做伪证,证据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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