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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安全] 对《极品》的回应之03:在做事上,我与id残梦 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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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7-11-20 09:29: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梦里醉清风 于 2017-11-20 10:12 编辑

……

【提示】在看本帖前,请先参阅我的第一篇回应帖子:

《》对《极品》的回应之01:不错,那个人就是我!
http://bbs.lvye.cn/thread-2597093-1-1.html



在做事上,我与id残梦 是不同的。



1、在10.7晚上,井底村,晚饭聚餐时,我主动示好,上前给id残梦 敬酒。我充分放低姿态,给他做足面子,我向他三敬礼,说了三段话,与他三碰杯。在此过程中,他均表情正常,并且前后有三次说道:碰了杯,之前的事情就到此为止,过去的就过去了。听他说了这个话,坐在他旁边的其他几位驴友,也露出了轻松的笑容。
——另:在前一晚,10.6的午夜,他把我踢出了微信群。此时席间,我两次跟他提出请他把我恢复到群里,“这样就更圆满了”,他当时点头表示可以。但当晚,他并没有把我恢复到群里。

2、在10.8中午,停车午餐,之后就将解散,各车自行返京。领队id残梦 把每个车的车长都单独叫到一边,谈心话别。最后他把我也叫了过去,说实话,我是很高兴他把我叫过去说几句话的,我希望大家最后能有一个轻松的告别。但他把我叫过去,跟我说的话,基本就两句:
1)你在我背后说过的坏话、造过的谣、做过的“破坏领队权威、破坏队伍团结”的坏事,其实其他驴友都私底下告诉我了,我全都知道;
2)你一路上的自以为是、特立独行、无组织无纪律、自私自利的行为,在户外圈是不受欢迎的,你要改。
——当时天气阴冷,听着他说这些话,我感觉就象是在过去小说中的一个场景:八十年代,国营大厂,某人愤然辞职要走了,临行前老书记找他来最后谈个话,说上一些什么嘘寒问暖、再接再厉、戒骄戒躁、你知我知、好自为之...的皮里阳秋的话。
——尽管听着他这番话,让我觉得那么别扭无语,但好歹也算是一个临别谈话吧,算是给此行画上一个句号,我就陪个笑脸,大家就此别过。
——回到车上,同车的人问我领队找我说了什么,我如是告之,并说了我的那种怪怪的感觉。id某某 接过话说:他那话的意思就是让你回去之后不要在网上写东西骂他。——呵呵... 我有气无力地答道:我跟他哪儿有那个闲心啊!...
——另:在与id残梦 谈话结束时,我还是再次提出了请他把我恢复回群里,“这样就更圆满了”,他哼哈点了个头。但之后,他依然并没有把我恢复到群里。

3、在10.8当晚,我大约是21:00左右赶回到家的。重新躺在家里的床上,感觉真是很舒服...

4、在10.9周一,上午10:54,10领队id残梦 发表了他的帖子:《》十一期间残梦见识到的一位"极品"驴友

5、回京之后,我有半个月时间没有上绿野。再次上绿野,我也只是去看了那个id是之 的空间(他是用此小号发布的活动报名帖),看他有没有写游记,我知道他还有一些文笔。没看到他写游记,只看到他又发布了一个“元旦香港麦理浩径徒步”的活动,我心里也是呵呵。之后又过了几天,阴错阳差,无意之中,我才惊讶地看到了他那篇早在10.9日就已经发在他的大号id残梦 中的那篇《极品》一文!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_=~


6、我!完!全!无!法!理!解!...

1)在10.7饭桌上,你自己说的话:碰了杯,之前的事情就到此为止,过去的就过去了。——你就忘了吗?!
2)在10.8解散时,我陪着笑又听你数落了我一顿,而之前在微信手台中你已多次发泄。——你还不够吗?!
3)在10.8晚上你到家应该很晚了,可第二天上午你就发表了洋洋洒洒的《极品》一文。——你猴急个什么,害怕个什么!
4)先下“嘴”为强,先泼对方一身脏水再说,先抢占道德高地……如此下三滥的手法!——你是真敢想,真敢做啊!
5)好一篇洋洋洒洒的《极品》,你的那十一条,能有一条禁得起我反驳、站得住脚吗?——你这张老脸,皮怎这么厚呢!
6)选择性陈述,遮掩关键事实,不动声色地撒谎,造谣混淆,臆测诱导,还一脸无辜!——文痞的手法你是玩得挺溜啊!


7、令我——最!为!不!满!——的是:

你写了这么洋洋洒洒的好一篇《极品》檄文,你怎么就不跟我吭一声呢?!!!╰_╯

——如果不是我自己发现的,你那篇《极品》下面还不断有一群吃瓜群众给你附和点赞,看来你是很享受,就准备这样闷声偷着乐下去了?
——你在发布活动报名帖时,是用的id是之 的帐号,而你发表《极品》一文时却又不动声色改回了id残梦 的大号。你是在跟我玩捉迷藏吗!
——你在《极品》中说想给我“留个面子”,哼,还是收起你那副虚伪的嘴脸吧,你都从头到脚把我骂个遍了,你还说想给我留个面子?!
——你在《极品》中说我是网上报名,而原报名帖中你总共就批准了两个人,一个是我,另一个是七十多岁的老田。你还说你“不想点名”!
——你在《极品》中已经提供了充分的线索来指引到具体的人,你把别人挂起来当靶子打,你写出这样一篇檄文,你就真腆颜一声也不吭?!

亏你也是一个东北人,你这种背地里偷偷摸摸泼人脏水的鸡贼行径,你还有脸说你是东北人吗?!!!╰_╯


8、来而不往非礼也,更何况我爱惜自己的羽毛... 在11.6上午,我发表了我的第一篇回应帖子:
《》对《极品》的回应之01:不错,那个人就是我!
http://bbs.lvye.cn/thread-2597093-1-1.html

9、在我发表这篇帖子后,仅过了1:13分,领队id残梦 就跟帖发了回复:“随你怎么说,任你怎么说...”

这里,他是如何能做到这么快就跟帖回复了的呢?

——很简单,因为我在发表了我的《回应01》之后,我用“绿野站内信、微信、手机短信”三种途经,通知了他。



所以说,在做事上,我与id残梦 是不同的。




明人不做暗事!





……

另附:
附件1:我给id残梦 发的微信和短信的内容。(见2楼跟帖)
附件2:我给id残梦 发的绿野站内信的内容。(见3楼跟帖)


2#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0 09:32:02 | 只看该作者
附件1:我给id残梦 发的微信和短信的内容。


id残梦(是之):

明人不做暗事,我对你在绿野上的《极品》一文做了一个回应。我在绿野上给你发了站内信(见id是之 账号),请查阅!

在未来三个月内,我会在通讯录中保留你的微信,仅作为必要时的沟通渠道(比如此次用于及时的通知),但其它时候,你与我在绿野上见。

梦里醉清风

注:以上内容已发微信,为了及时通知你,再发此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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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0 09:32:50 | 只看该作者
附件2:我给id残梦 发的绿野站内信的内容。
——由于其大号(id残梦)只接收好友的站内信,故将此内容发至其小号(id是之)。


id残梦(是之):

明人不做暗事,这是我对你的《极品》一文的回应,请查阅:

《》对《极品》的回应之01:不错,那个人就是我!
http://bbs.lvye.cn/thread-2597093-1-1.html

这是我对你的第一个回应,故此特来提醒。以后若有其它回应,我将不再提醒。


户外路上,每个人都要为自己做过的事、说过的话——负责!


最后,我完全出于善意的,真诚地提醒你:
1、你的个人能力,完全不足以支撑你胜任领队的职务和责任。国庆期间“太行八陉活动”中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2、特别地,户外安全,有赖于一个稳健的心理和清晰的头脑,而你的确已经老了... 仅从户外安全的角度,我建议你以后不要再以领队的身份再发布野外进山的户外活动,这对你自己好,也对大家好。
3、当然,你还可以在香山、八大处、十三陵等这些有水泥路的、半景区的、休闲的线路上带带队,想来这些还是你尚能应付的。

希望你能够冷静地、客观地考虑一下我的建议!

梦里醉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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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7-11-20 09:42:15 | 只看该作者
对方年纪毕竟比你大,你尊重他几分,此事就过去了。何必对骂不休?有问题可向管理员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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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0 09:57:10 | 只看该作者
2186 发表于 2017-11-20 09:42
对方年纪毕竟比你大,你尊重他几分,此事就过去了。何必对骂不休?有问题可向管理员投诉。 ...


君子之争,是非!


有人用满纸谎言泼了你一身脏水,你就真能挥挥衣袖,一笑了之?

抱歉,我跟你不是一样的人!


是可忍,孰不可忍?!!!╰_╯


我尊敬老人,这是我们每个人从小受到的教育。但,前提是,我尊敬的是老人的“德·行”,而不是他的年龄。对于“为老不尊”的人,在撕掉你虚伪猥琐的嘴脸时,我也不会客气。

不论是人老变流氓了,还是流氓变老了——都是流氓,都该扒皮!╰_╯

点评

你们两个人算是碰上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20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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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7-11-20 10:26:17 | 只看该作者
评价性文字多了点,还有攻击性言语,建议还是摆事实,讲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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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7-11-20 10:34:25 | 只看该作者

你们两个人算是碰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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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0 10:44:11 | 只看该作者
LY洪荒 发表于 2017-11-20 10:26
评价性文字多了点,还有攻击性言语,建议还是摆事实,讲道理吧。

我写的文字:一讲事实;二讲逻辑;三讲道理。

请好好看看我的这个帖子:
对《极品》的回应之02:我的文字原则
http://bbs.lvye.cn/thread-259775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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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7-11-20 11:11:44 | 只看该作者
要中间过程 不要结尾的结论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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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0 11:19:51 | 只看该作者
2186 发表于 2017-11-20 10:34
你们两个人算是碰上了······

请不要用“你们两个人”这种说法,我与id残梦,不是一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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