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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沙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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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资讯] 《探险论》(连载)——作者:戎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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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14 08:41:20 | 只看该作者
探险论(53)(略——愿意阅读的网友,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戎小捷)

探险论(54)
  四、规范化:救援与管理
    3、规范化的危难救援系统
    人们在走向大自然时,虽然经过了严格的培训,又有了优良的特殊野外装备,但这些只是大大降低了野外休闲探险活动中的危险系数,并不能完全百分之百地避免一切危险。这一方面是因为大自然本身的不可预测,千变万化;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人们无论多么仔细小心,也难免发生一些疏漏,犯下了一些错误,或者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如生病、装备发生质量问题)等等。总之,尽管发生危险的机率已降至很低,但谁也不能保证完全避免任何危险的发生。这就需要我们建立一套可靠的规范化的探险救援系统,一旦有意外危险发生了,随时做好准备的专业救援人员就能够马上出发救助,尽量挽救探险者的生命。
目前这种探险救援系统在欧美已很发达。它们一般分为两种,一种多建在人们常去的探险“圣地”附近,如欧洲的阿尔卑斯山难求助系统就建在高山地区,一旦发生雪崩或有登山者摔坏冻伤,救援人员及救援直升飞机可立即出发抢救;另一种则为志愿人员在家随机待命的救援系统,比如美国的洞穴爱好者协会的会员通讯网络系统,一旦某个地方传出有人迷失在大型复杂的洞穴中,协会人员就马上通知附近地区的洞穴探险爱好者,迅速集中起几十人甚至数百人,火速赶往该洞穴实行救助。
在发达国家,这两种救援系统都十分发达,且救援程序十分规范化,无论什么地方发生危难,都能非常及时地得到有效的救助。例如在美国洛矶山脉地区,1991年发生了四十次救援行动(成功三十四次);1992年发生了六十三次救援行动(成功五十五次)。(《山野》,第十四期,页36)有些国家甚至已出现了专门的国际探险救助公司和救助卫星,以实施跨国的救助和极偏远地区的救助工作(如南、北极),这样就把本已很低的探险死亡率进一步降低,确保了休闲探险人员以及绝大部分竞技探险人员的生命安全。
    目前在中国,这种规范化的探险救助系统还没有出现,这与中国的竞技探险和休闲探险均还不发达有关。在已发生的少数探险救援活动中,人们还是主要依靠政府及军队的帮助,或依靠偶然在附近的探险界同行的帮助。如发生在1996年的余纯顺罗布泊遇难,搜索救援工作靠的就是政府和军队的帮助。1998年的博格达峰山难,则主要靠距其最近的乌鲁木齐登山爱好者们的救助。政府和军队不是专业的救助系统,往往反应比较慢(层层请示,或刚巧飞机外出执行任务),救助人员也不是十分训练有素(如1993年峨眉山难时,前往救援的武警官兵自己也被困崖上)。而探险界同行的救助,则因缺少思想准备及没有必要的救援装备(如直升机)而行动不便。例如1998年博格达峰山难,救援人员从得到求救信息到赶至山下大本营地(海拔三千六百公尺),已过了整整七十二小时;待赶至最接近遇难地点的三号营地(海拔四千七百公尺),已过了整整七十二小时;而且救援人员由于日夜兼程而疲惫不堪。(《山野》,第三十四期,页33--37)但我们可以相信,随着国家逐步发达起来,随着竞技探险和休闲探险的逐步发展,随着探险作为一种娱乐活动市场的最终建立,上面我们讨论过的规范化的专业的探险救援系统就会逐步在中国出现,不仅可以使国内的探险爱好者们在遇险时得到有关救助,而且也能使日益增多的国外来华探险者得到有效救助。
    4、特殊休闲探险地区的规范化管理
    在世界上某些特殊地域,如美国的科罗拉多州大峡谷地区、肯塔基州的猛犸洞穴群地区,及中尼边界的世界第一高峰珠穆朗玛峰地区,由于其独一无二的地理地貌特征,使它们成了世界上众多探险爱好者心目中的漂流、探洞及登山的圣地。每年的探险旺季(最适宜探险的季节),都有成千上万的探险爱好者蜂拥而入,造成了该地区的拥挤及混乱(如美国的大峡谷地区,每年有五百万人涌入)。这不仅产生了严重的安全方面的问题,而且也大大影响了当地的环境保护,并同时削弱了原本空寂无人的大自然所本应给予人们的美感。有鉴于此,这些特殊探险地区所在国的政府,纷纷采取了一系列的规范化管理措施,以避免上述拥挤、混乱情况的发生。例如美国科罗拉多州政府规定,凡欲漂流科罗拉多河的人都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由政府负责排队。被批准漂流的探险爱好者们,不仅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例如必须戴头盔等),而且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定。再比如中国及尼泊尔政府,也都限定每年允许前往攀登珠穆朗玛峰的登山者人数,一方面为了安全,一方面也为了环境保护。
    总之,自七○年代以来,在全世界范围内,尤其是在西方发达国家中,日益发展起来的群众性的休闲探险活动,已日益纳入了规范化管理、规范化发展的轨道。这是一个大的趋势,值得我们中国人借鉴。

[附]国外确保休闲探险安全的案例

    最后,举几个国外休闲探险活动中的典型案例,作为本章的结束:
    (一)1994年冬,美国某城市的三位中年妇女,带着两个小孩在周末去几百公里外的山野自然公园野炊、露营。进入公园时,她们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登记,并标明了自己计划行走的路线及预计离开公园的时间。在旅行途中,她们一时兴起,离开了预定的小径而进入附近的荒野中(未留路标和指示物)。在游玩了一阵后,忽然发现迷路了。由于是冬季,公园中人烟稀少,几次尝试回到原路均告失败;于是她们镇静地决定在一个岩缝中露营过夜,等待救援。两天后(星期一),这三位中年妇女的同事们发现她们都没有来上班,于是立刻按照她们原来交待好的方案行动,立即给该山野自然公园打电话询问。公园管理人员马上查阅登记表,发现确有她们三人入园的纪录而没有已离开的纪录。于是判定她们已在公园中遇险。公园管理人员立刻先派人驾摩托车沿着她们三人预定的路线寻找一遍,没找着,也没发现有任何留下的路标和别的东西;于是又马上通知直升飞机,再沿她们预定的路线上空飞行寻找。那三位中年妇女发现直升飞机后,立即取出小镜子,用在培训班中学过的方法向飞机发出反射信号。结果很快被发现救出。
    (二)美国九○年代某个夏季,有一位女大学生在猛犸洞穴群中独自探洞时,不幸迷路,一直到灯具电池耗尽也未发现出口,她于是按照所学过的方法,镇静地原地坐下,等待救援(此时决不能摸黑乱闯)。她的家人在发现她未按原定计划返回后,立即通知猛犸洞穴公园的管理部门。管理部门经过查阅登记表格,发现确有入洞登记而无出洞登记,遂立即通知洞穴爱好者协会。协会立即召集数百名富有经验的探洞爱好者入洞救援。因猛犸洞穴群过大(干洞加各支洞总长近五十公里),救援人员搜索了整整七十二小时才发现她。此时她神志清醒,只有轻微的脱水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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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17 07:35:04 | 只看该作者
探险论(55)

第十四章  探险的产业化

    上一章我们讨论的探险的“规范化”,主要是由解决当代探险(尤其是休闲探险)的安全问题而引发的;这一章我们讨论的探险的“产业化”,主要是由解决当代探险(尤其是竞技探险)的经费问题而引发的。在我们详细讨论当代探险的产业化之前,我们先来回顾考察一下历史上的探险家们都是如何获得他们的探险经费的。

    一、探险作为一种投资
    先从古代(第一探险历史时期)说起。在第三章中我们已经讨论过,古代人们从事探险是出于生存的需要,也就是说,不探险不行,不探险就是死路一条。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存在如何获得探险经费的问题;相反地,所有全部族的人都必须齐心协力、全力以赴,投入所有的人力和物力,同时还得加上运气,才能确保迁移探险的成功。
    但自从近代(第二探险历史时期)开始,情况已有了根本的变化。这时的探险,已不再是一种人类不得不为之的活动,而变成了一种人类可为之也可不为之的活动。换句话说就是,这时人类面临的情况是:不探险也能生存下去;而探险一旦成功,则有可能获得许多经济利益而使生活变得更好一些;一旦失败,也有可能造成许多经济损失,而使生活暂时变得更差一些。在这种可以选择的情况下,人类的探险活动更像是(在大多数情况下也确实是)一种经贸活动,而投入探险活动的经费也更像是(在大多数情况下也确实是)一种商业投资。我们从近代人类探险史实中也能看出这一点来。例如,在近代探险黄金时期的地理大发现时代,若某个地域中的探险活动能给投资者带来直接的巨大的经济回报,那么该地域的探险活动就能不断地获得新的投资,从而持续进行下去;同样,若某个地域中的探险活动不能给投资者带来经济回报,那么该地域的探险活动就会沉寂消失。前者的例子如西欧各国所从事的香料贸易及黄金贸易的航海探险。尽管危险重重,船只失事率很高,但由于经济回报丰厚(高达几十倍的利润率),所以能长期持续不断地进行下去,且规模越来越大。后者的例子如西欧各国开发北冰洋“西北航道”、“东北航道”的探险,虽然航海探险本身损失不大,但由于不能获得相应的商贸利益,探险成功不久就归于沉寂。
    当然,我们这里所说的探险作为一种投资,并不仅仅局限在商贸经济领域(尽管商贸领域中的探险是当时人类探险活动中的主旋律),在政治、军事、外交、宗教、科学等领域,探险同样是作为一种投资行为而存在,只不过这种投资行为所期望获得的回报,是相应的政治、军事、外交、宗教、科学等方面的回报。若不能获得相应的回报,这类探险活动也同样不能持续进行下去。中国历史上张骞尝试打通西南通路的探险(和印度建立联系),之所以稍遇挫折即马上终止,从本质上说,就是因为西南方向的探险即使成功了,也不会给当时的朝廷带来任何军事上(抗击匈奴)的好处。
    最后我们再来看看这一历史时期探险投资的主要来源。投资来源无非三个途径:政府投资、民间商家集资,或探险者个人掏腰包投资。政府投资的一般前提是,政府认为该项探险活动为维护国家利益所必须;民间商家投资的一般前提是,商家认为该项探险活动能为投资人带来相应的经济利益回报;个人自掏腰包的前提是本人酷爱探险,且有足够的钱。从具体历史情况看,一般出于政治、军事、外交、科学等目的的探险,多为政府出资(如英国库克船长的三次大型航海探险,俄国探险家普尔热瓦尔斯基的几次中亚内陆探险,中国汉代张骞的几次通西域的探险);出于商贸经济目的的探险,多为民间商家出资(如地理大发现时代,美洲大陆上蜂拥而入的众多探险者们,最著名的如以灭绝了印加帝国而出名的西班牙人皮萨罗);出于宗教目的的探险则多为个人出资或教会出资(如西方众多传教士,多为教会出资;东方取经的法显、玄奘等为个人出资)。这些是一般而论,实际上有许多探险活动往往同时兼有政治、军事、经济、宗教等多种目的,投资者也往往政府、民间商人及探险者个人相杂,情况十分复杂。但总的来说,在近代探险史中,政府、商家投资居多,个人投资少而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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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1 08:13:17 | 只看该作者
探险论(56)

   二、探险作为一种消费
    自进入当代(人类探险史的第三历史时期)之后,情况又开始逐渐起了变化。探险的目的,不再是为了从探险的结果中获得某种实际的利益回报,而是为了从探险活动的过程本身中获得某种娱乐。探险这时不再是一种投资行为,而变成为一种消费行为了。
    当然,在这第三历史时代的早期,探险作为一种“高消费”娱乐活动,还仅只有少数发达国家中的少数上流社会阶层可以享受。例如,拿娱乐性质十分明显的登山探险来说,在“阿尔卑斯”时期(1786—1868年),当时经济最发达的英国,在“阿尔卑斯”运动中后来居上,独占鳌头;去欧洲大陆登山,一时成了维多利亚时代英国上流社会的一种新时尚。而阿尔卑斯山脉所在的(也是登山运动首创者和发起人所在的)法国、瑞士、意大利等国都远远落在英国后面。
    随着时代的进一步发展,随着欧美各国越来越富裕起来,各种娱乐性的探险活动作为一种消费形式不断涌现,并且已不再局限于少数上流社会中人了,而是逐渐普及到中产阶级,以至更进一步普及深入到现在欧美各国一般的工薪阶层了。在亚洲的发达国家中,如日本、韩国,以及在某些发展中国家的发达城市中(如我国),这种娱乐消费性质的探险活动也开始逐渐兴起了。当然,这时的探险作为一种消费,不再会有政府及商业界出资,而完全是靠探险爱好者们自己掏腰包了。
    顺便在这里提一句,即我国历史上著名的徐霞客,他所从事的旅行探险活动,从总体来看,也属于一种娱乐消费行为。在不发达的以及没有探险精神传统的中国,他之所以能长期从事这种“高消费”,得益于两个十分偶然的条件:一个是他家境富足;另一个更重要的是,他父亲早亡,母亲又十分开明,百分之百地支持他从事这种在当时社会观念看来毫无意义的活动。从这点来看,徐霞客是十分幸运的。

    三、探险作为一种产业
    上一节我们所说的,在当代,探险已成为人们的一种娱乐消费形式,实际上主要是就休闲探险领域来说的,在竞技探险领域中,情况则有很大的不同。简而言之,在竞技探险领域中出现了一种产业化的趋势。下面我们就来重点讨论一下。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或者说自人类第三探险历史时期以来,整个地球上仅剩下的少数没有人类涉足的地区,全是那些极其偏远、没有人烟、生存环境极其恶劣的高山、沙漠、丛林地带,甚至高空及深海。人们要去这些地方探险,去创下新的探险纪录,所需耗费的时间和资金大大增加。特别是进入八○年代以后,即使是这些极偏远、极险恶的地方也基本都有人涉足了,于是人们或者在提高该地区探险难度上下功夫(如采用徒步方式横穿整个南极大陆),或者想方设法开辟高难度的新探险项目(如现在西方不少人地尝试乘热气球不间断环球飞行)。这些高难度的探险项目,无疑几倍、几十倍甚至几百倍地增加了探险所需的资金。可以说,这时候的竞技探险项目所需的大笔资金已非探险者个人所能负担。换句话说,当今的竞技探险者如果想创下新的探险纪录的话,他必须寻找资金来源,例如争取大厂商的赞助与支持。
    以上是从探险者的角度来看,或者说从“需要”的角度来看。现在我们再从大厂商的角度来看,或者说从满足这种需要的“手段”和“可能”来看。显然,当代的这些以创下某项新纪录为目的的竞技探险项目本身,已不能像过去地理大发现时代的探险那样,给厂商带来直接的经济回报。那么厂商们还肯不肯投巨资于这些大型的竞技探险项目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在新闻媒体已如此发达的当代,在大型的探险项目如此吸引公众注意(有些项目甚至能现场直播)的今天,厂商们是不会轻易放弃这些探险活动所能产生的轰动性广告效应的(间接经济效益)。这样,探险者有需要大笔资金的愿望,而厂家也有满足这些愿望的手段和意愿,那么,这两方面的合作就是可能了。此时的竞技探险已不再是一种只和探险者个人有关的、纯粹的自娱活动,而变成了一项有投入、有产出的经济活动。这就像当代的竞技体育项目,如奥林匹克运动会和世界杯足球赛逐渐产业化一样,当代的竞技探险活动也逐渐地走上产业化的道路。这方面的例子已不胜枚举,如1990年国际徒步横穿南极探险队,就是通过和有关生产防寒服装的几家公司合作,来解决他们所需的近乎天文数字的庞大的探险资金的(一千一百万美元)。而赞助的公司也不是光提供资金,而是紧紧围绕此次探险活动,在探险前、探险中、探险后都组织大批专业人员开展形形色色的宣传广告促销活动。(《秦大河横穿南极日记》)不仅大型的竞技探险项目如此,甚至一些休闲性探险活动,有时也能争取到厂商的赞助。例如美国一个年已七十五岁的老人,前几年忽然想重返南极,两次攀登他二十五岁时曾经攀登过的南极文森峰。一个生产啤酒的厂商闻讯后,立即表示愿意提供他所需的全部探险资金,同时抓住机会大做文章,广泛宣传此事,以吸引公众注意。结果是,老人圆了他重返南极再攀文森峰的梦,而那家啤酒生产商也大赚了一笔钱(该品牌的啤酒销量翻了几番)。
    当然,作为当代的竞技探险者们,他们在获得大笔资金赞助的同时,也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他们已不再是一个自由自在的人了,而是变成了一项经济产业活动中的有关成员;探险的成败也不再仅仅和探险者个人有关,而是和赞助厂商的巨大经济利益联系在一起了。因此,他们在获得巨额资金的同时,也必须和厂商签下全力保证探险成功的合同。如若探险不幸失败,探险者也不能拍拍屁股一走了之,而必须和厂商共同承担探险失败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举例来说,1986年来中国漂流长江的美国探险家肯•沃伦,就因为他没能按照和有关公司签订的合同要求,漂到湖北的宜昌,而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1990年,国际横穿南极探险队的组织者和领导者维尔•斯蒂格和让•路易,在获得那笔天文数字的赞助资金的同时,也与有关公司签下了合同:若探险失败,则两人丧失全部个人财产。(《秦大河横穿南极日记》)当然,与之相对应地,探险者若完全履行了合同,成功完成了探险,他也会根据合同获得相应的巨额报酬。例如成功地实现了徒步横穿南极大陆的维尔和路易,不算从事后的宣传报导中所获得的收入,单是获得UAP号救援后勤船的所有权一项,就价值四百万美元。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上面我们所说的由有关厂商直接出资来赞助探险,只是探险产业化众多具体方式中的一种。除此之外,还有多种其他方式。比如,由看上某项探险活动所独具有的欣赏价值的有关新闻传媒机构来直接出资赞助探险,而探险者则把探险过程中的所见所闻以文字或影像资料的方式,回馈给新闻传媒机构作为回报(如台湾胡荣华骑车环球旅行,及台湾四青年徒步环球旅行,都靠台湾某大报社的赞助支持)。或者干脆探险者个人先向朋友或金融机构贷款,待完成探险后,再靠出售从探险中获得的珍贵影像资料及出版有关探险的著作等方式赚回钱来偿还贷款,等等。(这种贷款探险的方式,在西方有其传统,如大名鼎鼎的阿蒙森南极探险就靠的贷款。)总之,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但万变不离其宗,即探险已成为一种有投入有产出的、具有产业性质的经济行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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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4 07:14:32 | 只看该作者
探险论(57)
[附]中国当代探险的半产业化
    中国当代的许多探险者,在从事一些较大规模的探险活动中,现在也开始走上了“拉赞助”这条路。但中国的拉赞助和欧美各国的拉赞助有很大的不同。在中国的赞助合同中,虽然也写明了探险者应给厂商做广告宣传,但很少写明若达不到相应的广告宣传效果,或探险失败,探险者应承担什么样的经济责任。更没有写明,若探险成功后,探险者应获得什么样的经济收益。原因在于,在探险者的观念意识中,还没有把探险当作一项产业来看待。他们一般倾向于把探险看作一项有意义的事业,并让有关厂家来为这项有意义的事业出资奉献(就像探险者自己为该事业做奉献一样)。虽然现在探险者们已意识到了,厂家应该在探险活动中获得回报,但却仍没有完全意识到,探险者自身实际上也应该在探险活动中为自己获得相应的经济回报。所以我说,中国的拉赞助搞探险,实际上还不是完全的产业化,只能算作一种半产业化。探险者只有从观念意识上承认,就像在产业化的足球竞赛中,职业运动员有权获得合理收入并承担相应责任(如不许消极比赛等)一样,探险者也有权在竞技探险活动中获得其合理的经济收入,并承担其相应的风险责任(若探险失败,承担一定经济损失);或者换句话说,探险者必须在承认当代竞技探险的娱乐性本质(就像承认足球联赛的娱乐性本质一样)的基础上,完全把它当作一项有投入、有产出的经济活动来看待,中国的竞技探险才能算完全走上了产业化的道路。
    顺便说一句,把竞技探险看作一种产业化活动,这本身并不否认竞技探险活动本身所具有的其他“事业上的意义”,就像把世界杯足球赛当作一项产业来运作,并不就否认了足球赛本身所具有的其他意义。在此我想最后提一下哥伦布的例子:哥伦布在探险出发前签定的“赞助合同”上,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写明了若探险成功后,他将成为发现的新土地上的总督,并有权获得新土地贸易总收入的一定比例的份额。五百多年后的今天,谁也没有因哥伦布的这种“产业化”的做法而责怪他;也没有人说他“一点不高尚,探险是为了钱”。相反地,人们一致承认他是最伟大的探险家,一致承认他的探险对人类有着伟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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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7 09:34:53 | 只看该作者
探险论(58)

第十五章  探险家

    本书到目前为止,已经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对探险活动本身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在结束本书之前,让我们来做最后一项工作,考察一下从事探险活动的人——探险家。

    一、什么是探险家
    首先我们来讨论什么样的人才可以称之为探险家。一般的人会觉得,只有那些在人类探险领域中做出一定成绩的人,才可以称之为探险家;这就像只有在科学、艺术或竞技体育领域中做出一定成绩的人,才可以称之为科学家、艺术家和体育冠军一样。其实不然,我认为,衡量探险家应该从两个标准来考虑:一个标准是看他是否在探险这个领域中做出了巨大的成绩,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他自然属于探险家无疑,而且还可以进一步称他为优秀的探险家;另一个标准是看他的生活内容,如果他一生中主要的内容,或他一生中主要的时间和精力都是在进行(从事)探险活动,那么,即使他始终没能在探险领域取得重大成绩,那我们依然得承认他是一个探险家。为什么这么说呢?为什么有了第一条标准之外还要加上第二条标准呢?因为正像我们在第八章中所讨论过的,探险活动和人类其他的活动,例如体育和文艺相比,有一个最明显的不同,就是它本身的成败,在很大的程度上不取决于探险者本身,而是取决于大自然中的偶然性因素。或者换句话说,成功的探险家不一定就是因为能力比别人高,而很可能是因为他运气好;而失败的探险家,也不一定就是能力不行,而很可能是运气不佳。正因为如此,评判一个探险家是否够格,不能简单地像评判一个体育运动员是否够格那样,仅仅考察一下他做出的成绩就行了,而还必须考虑更多的因素和方面。这也就是我提出第二条考察标准的原因。
举一个例子来说,现任中国登山协会主席曾曙生先生,如果仅按第一条标准(登顶纪录)来考察,那么,似乎他不应算作一个登山探险家(《中国登山运动史》,页381—388,“历次登顶名单”)。但登山界内人士都知道,曾曙生先生不仅是登山家,而且是相当出色的登山家。为什么呢?因为他完全符合我们上面提到的第二条考察标准。
(以上说的两条标准,既适合于近代,也适合于当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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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19-10-28 00:58:2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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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8 00:58:4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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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019-10-28 00:59:21 | 只看该作者
小沙河 发表于 2019-6-7 09:50
探险论(3)
  二、探险、冒险、历险
    有比较才能有鉴别,下面我们再来比较一下和探险意思相近的另外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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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楼主| 发表于 2019-10-30 08:46:50 | 只看该作者
探险论(59)

   二、探险家的分类
    就像对探险进行分类一样,对探险家进行分类,也有种种不同的方法,或种种不同的标准。究竟采取哪一种分类方法为好,也要看我们考察讨论的具体目的而定。
    首先,根据从事探险活动的领域不同,我们可以把探险家分为高山探险家、沙漠探险家、丛林探险家、极地探险家、洞穴探险家、激流探险家以及水下探险家和高空探险家等等。这种分类简单明瞭,容易理解,不用过多解释。唯一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多数探险家都是“单项”的,即只在某一特定的领域中从事探险。例如曾登上十四座八千公尺极山峰的梅斯纳尔,就是一个单项的探险家,基本上除了登山什么也不干。但也有少数探险家是“多项”的。例如日本的植村直己,他不仅登上过珠穆朗玛峰、麦金利峰、阿空加瓜峰等著名山峰,而且乘木筏漂过亚马逊河,徒步走过日本,并且驾狗拉雪橇去过北极。这基本上就可以算作一个“多项全能”的探险家了。
    其次,我们还可以根据探险的动机,把探险家分成竞技探险家及科学探险家两大类。科学探险家近代就有,竞技探险家则是当代才出现。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在第五章中已经讨论过,这里就不再说了。
    最后,我们还可以把探险家分为领袖式探险家和孤胆式探险家。领袖式探险家就是指挥率领一个有一定规模的探险家;孤胆式探险家则是一个人独来独往。在近代,领袖式探险家相对居多,例如哥伦布、达伽马、库克、麦哲伦等等。在当代,孤胆式探险家相对居多,例如植村直己、梅斯纳尔、刘雨田、余纯顺等等。这一方面和探险能力有关:由于近代单人探险的能力还比较弱,人们不得不多采用团队集体的方式探险;另一方面也和探险的目的有关:当代以自己娱乐为目的的探险相对较多。
    在这里顺便说一句,一般人容易以为做一名孤胆式探险家比做一名领袖式探险家更难一些,理由是单人探险难度更大,出个什么事(例如病倒)也没人照应,而且容易感到寂寞(若长期探险的话)其实不然,领袖式探险家和孤胆式探险家各有各的难处。拿领袖式探险家来说,要想把一群临时召集到一块来的人,并且都是一些很有个性甚至独来独往惯了的人指挥领导好,实属不易。在历史上,除了英国的库克船长的探险家,由于其属于军队编制的原因,而相对易于领导之外,像哥伦布、麦哲伦等,由于是领导一群临时的“杂牌军”,结果遇到了极大的困难,甚至都面临了“叛乱”的危机。至于在当代探险活动中,领袖式探险家同样难当。例如长漂时期的美国队的领导肯•沃伦,就遇到了极大的麻烦,曾面临被队员罢免的威胁,最后以四名队员离队退出探险的方式才解决了矛盾。(《山野》第四期,页22)再比如黄漂时期的北京青年探险队,作为领导者的吴泉民,虽然有在机关中做领导的经验,也被探险队中出现的种种矛盾搞得焦头烂额,苦不堪言。(《探险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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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019-10-31 01:13:3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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