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梦里醉清风 于 2017-12-27 23:05 编辑
对了,多提点你一下。
我的那个“注1”(我“私自”带女生上山),是我——特!意!一!定!要!——写上的,我是主动不回避的!
因为,这:一是事实,二有逻辑,三含道理——我有什么可不敢面对的呢?:)
何况,虽然我一开始并没奢望会追上你们,但后来当我们俩还是追上了你们时——哈,我心里可真还是很得意的呀!^o^
这是一个多意外、多有趣、多得意的回忆啊!:D
至于说我是如何重新评估做决策的——如果铺开了写,只能证明我是多么的…… 唉呀,这里写不下,我就不吹嘘了!^o^
所以,我压根儿不忌讳这个事情,我还就喜欢看你怎么“咬”这个事情。这里,我随意下个直钩,你果然张嘴就咬上了。:)
我这么明目张胆地写下“注1”,你真的以为我是在“诚实”地犯傻,是在给你提供“你又承认”的炮弹吗?
错了,我就是在炫耀 !!!!! ^o^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D
我还就喜欢看你上钩,你就看不出来吗?——你这死鱼眼!^o^
。。。
来,再让你看一遍我的那个(注1)。^_^
注 1:次日,难得一个艳阳天!我带女生id茉莉 想走两三个缸看看,于中途重新评估,决定改走全程,并追上了大部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