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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沙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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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资讯] 《探险论》(连载)——作者:戎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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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9 09:27:1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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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9-10 08:52:47 | 只看该作者
探险论(45)

   二、公众性探险欣赏
    如果说专业性探险欣赏主要侧重于欣赏探险创意思路的高妙,和探险者克服困难障碍的能力技巧的高明的话,那么,公众性探险欣赏则主要侧重于欣赏探险活动本身所具有的神奇性,及探险者在探险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巨大勇气及坚忍不拔的意志(悲壮性)。
    先说第一个方面,对探险活动所具有的神奇性的欣赏。我们已经知道,探险就是到未知或陌生的地方去;这些未知的地方自然对人有一种神秘感;而人类又居然能够真的实际到达那里,这又不能不使人感到惊奇。令人感到神秘而又令人感到惊奇的事情,自然对公众有着极大的吸引力,这就使探险活动具有了巨大的神奇性欣赏价值。举例来说,历史上,每当探险家们从远方归来,向人们展示那些从未见过的东西时(如哥伦布从新大陆回来,向人们展示新奇的植物及怪鱼、色彩夺目的鹦鹉、印第安人独木舟、各种贝类和黄金饰物以及活生生的印第安土著人时),人们不分男女老幼、尊贵低贱,全都倾城而出前往观看。而探险者们讲述的探险经历及在未知的地方遇到的那些从未听说过的事情,又比任何一部文学小说对公众有着更大的吸引力。在十五至十八世纪,探险文学(探险旅行记作品)更是风行全欧洲,经久不衰。即使在当代,在“未知的地方”已经越来越少的情况下,有关探险的报导,无论是文字作品,还是影视作品,依然对公众有着独特的吸引力,并在各种媒体的新闻报导中,占有一席之地。例如在我国,报纸及综合性杂志,每隔不长的一段时间(少则一周,多则一个月),都要有一篇探险故事刊出;电视台也总制作播出各种各样的探险节目。在欧美各国更是如此,美国电视网中甚至专门有一个探险频道,满足公众的欣赏要求。尤其是有关重大探险活动的现场直播,更是吸引了广大公众。如1969年7月,人类首次登陆月球(科学探险)的电视、电台现场直播,吸引了十几亿的观众;1988年中日尼三国双跨珠穆朗玛峰(竞技探险)的电视现场直播,也吸引了无数的观众。时至今日,即使在探险精神和探险传统比较缺乏的中国,在中央电视台重要的节目新闻联手中,也开始经常出现有关探险活动的报导了。如1998年秋冬穿越雅鲁藏布江大峡谷的综合性探险及1998年年底对南极内陆高原冰盖的考察、1999年7月择北冰洋的科学探险,在新闻联播中都做了相当充分的报导。
    下面再来讨论公众性探险欣赏的另一方面,即对探险者在探险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巨大勇气和坚强意志的悲壮性欣赏。由于任何探险活动都具有遇到极大危险和艰苦的可能性,而一旦这种可能性真的变成了现实,那么,探险者们在险恶的环境中所表现出来的坚忍不拔的意志和顽强奋斗的精神,对于始终生活在相对安全舒适环境中的广大公众来说,就具有了巨大的悲壮性欣赏价值。公众在看到或听到探险家们在极险恶的环境中奋斗的事迹后,一方面自然会庆幸自己生活在相对舒适的环境中并更加珍惜这种舒适环境;另一方面,公众更会对探险者们产生由衷的钦佩之情,并把探险者顽强不屈的奋斗精神引为榜样,作为自己克服日常生活中的一般性困难的鼓舞力量。
    具有悲壮性欣赏价值的探险例子也是不胜枚举,这里我只举几个有代表性的例子。1912年英国探险家斯科特和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同时冲刺南极点。斯科特虽然在冲刺南极点的探险竞赛中败给了阿蒙森,但他所领导的探险队在返回途中,遇到极大的艰难险阻时(断粮、断燃料)所表现出的奋斗精神、互助精神、自我牺牲精神(有伤病的队员自己离队,以免拖累大家)、为科学献身的精神(在极困难条件下坚持携带南极科考矿石),不能不给人以一种极大的悲壮感,给人以一种强烈的震撼。而斯科特本人在其生命的最后几十天里所详细记载的日记,则比任何一部表现人类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的文学小说都更具有欣赏价值。(《世界探险史》,页932—935)
    当代中国最具悲壮性欣赏价值的探险的例子,当数1985年尧茂书金沙江遇难和1996年余纯顺罗布泊遇难了。两者都引起了巨大反响,并掀起了两次颇具规模的探险热潮。这里,我就不再赘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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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9-14 08:55:27 | 只看该作者
探险论(46)


三、探险欣赏的特征
    以上我们从专业性欣赏和公众性欣赏这两个不同的角度,对探险的欣赏进行了一些分析。下面我们再来换个角度,看看探险活动作为人类的一项欣赏价值的活动,和人类其他一些有欣赏价值的活动相比较,它的欣赏有哪些自己独特的地方。
    首先,人类的其他有欣赏价值的娱乐性活动,例如体育竞赛和文艺表演,一般来说,越是优秀的,越是雅俗共赏的;越是大师级的,越是专业人员和一般公众都认可的。而探险活动的欣赏,却往往不是这样。一般来说,专业性欣赏价值大的探险,公众性欣赏价值就小;专业性欣赏价值小的探险,公众性欣赏价值就大。尤其是在当代,尤其是在竞技探险活动的欣赏中,更是如此。
    为什么呢?因为探险者们所要到达的那个陌生的地方本身,对于当代公众来说已不再有太大的吸引力——或者说已引不起公众过大的好奇心。因为公众已经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对那个陌生的地方进行了解,至少可以进行大致的了解。这时,吸引公众的地方仅仅在于到达那个地方的难度或完成某项探险纪录的难度。公众关注的、欣赏的、钦佩的是探险者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例如,对于日本探险家植村直己第一个尝试孤身到达北极点的探险活动来说,吸引公众关注的不是北极点本身(北极点早已有人去过。对北极点的具体情况人们早已了解,神奇性已大大降低),而是探险家孤身一人到达那里的难度。公众想欣赏的则是植村直己不屈不挠的奋斗壮举。让我们来设想一下,假如有甲乙两个探险家分别孤身徒步去北极。甲探险家通过详细调查研究,掌握了北极冰面最佳的旅行路线和最佳旅行时期,并想出了躲避北极熊或超远距离驱赶北极熊的有效办法,又发明了抵抗北极严寒的特种燃料、特种食品及特种装备,结果,甲探险家非常轻松地、没有吃多大苦头就达成了目的。与此相反的是,乙探险家由于没有选择好最佳旅行路线和旅行时间,结果饱受浮冰裂缝之若,数次靠拼命挣扎而死里逃生;又不幸和北极熊相遇,身负重伤,最后靠顽强的求生意志战胜饥寒交迫种种艰难,终于也惊人地达成了自己的目的。那么,对比之下,对于专业性探险欣赏来说,甲探险比乙探险显然更具欣赏价值;而对于公众性探险欣赏来说,乙探险的欣赏价值要远远高于甲探险的欣赏价值。对于甲探险,公众会觉得索然无味,甚至会得出所谓探险也不过尔尔的结论。而对于乙探险,公众会觉得实在了不起,对乙探险家更是钦佩无比。在探险活动的欣赏中经常出现的这种情况,用一句探险界行内人士经常爱说的话,就是“越是出色的探险。(公众)欣赏价值越小;越是蹩脚的探险,(公众)欣赏价值越大。”也可以说,这是探险欣赏中的一种独特的“雅俗背反”的现象吧。
    探险的欣赏,除了具有上述的“雅俗背反”特征外,还存在着一个“欣赏滞后”的重要特征。下面我们就来详细说明。
    我们知道,人类的许多有欣赏价值的活动,例如竞技体育和文艺表演,活动的过程和欣赏的过程可以并且往往是同时发生的;而且,越是同时发生(现场直播),欣赏的价值就越大。而探险活动的欣赏却不是这样。一般来说,实际的探险过程和探险的欣赏过程不会同时发生。总是实际探险过程发生在前,而探险的欣赏过程发生在后。这就是我所说的“欣赏滞后”。产生“欣赏滞后”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个原因是客观的,即客观上不存在一般公众追随着探险者深入到陌生环境中去现场欣赏探险的可能性。另一个原因是主观的,即探险者本人由于需要用全副精力来对付探险活动中的实际困难,也不希望有旁观者在场进行那些会分散他们注意力的“欣赏活动”。即使是在通讯技术极其发达的当代,一般来说,探险家也不希望有新闻记者始终跟随着他们进行现场转播。因为探险本身已经够难的了,如果还要随时照顾这些对探险是外行的记者们,那就难上加难了。因此,一般探险者是不愿有“现场直播”式的欣赏活动存在的。
    再说,探险活动是一次性活动(不像体育和文艺那样可以事先演练或彩排),本身又具有极大的“不可预测性”和“不确定性”,以及由此产生的极大危险性,因此绝大多数探险者也都不希望在探险的实际过程中有旁人在一边进行“欣赏”活动。如果说竞技体育中的观众压力常会导致运动员发挥失常的话,那么竞技探险中的观众压力则会导致探险者的失败甚至丧生。一方面观众压力会分散探险者的注意力;另一方面观众的压力会使一些好“面子”的探险者铤而走险,去做自己明知没有把握的或准备放弃的事情;最后,即使在较安全的情况下,现场观众也会妨碍探险者追求那种自由自在的感觉。
    在这里,我举几个违背了探险的“欣赏滞后”要求而造成了悲剧的事例。一个例子就是“长漂”、“黄漂”。“长漂”“黄漂”中,总有许多记者紧紧跟着漂流探险队进行拍摄,特别在漂流险恶的峡谷时就更是如此。记者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尽可能多拍摄一些“惊险”镜头,以满足公众的欣赏需求。记者的现场追踪拍摄,实际上违背了探险活动“欣赏滞后”的特点,因而势必和漂流探险队员要求尽可能安全的本能愿望产生矛盾。在“长漂”中,由于当时特殊的历史条件,这个矛盾是以漂流者尽量满足新闻记者的拍摄要求来解决的;在“黄漂”中,虽然漂流者仍然尽可能满足新闻记者的拍摄要求,但已经开始流露出了不满,并因此和随队记者们产生龌龊。(《探险在中国》,页161—163)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两漂中探险者们的惨重伤亡,一方面固然是由于要“为国争光”而盲目地蛮干,另一方面也与新闻界违背了探险“欣赏滞后”的要求不无关系(尽管记者们也是出于好意)。
    另一个更极端的例子,就是上海的余纯顺在1996年罗布泊的沙漠探险活动中。余纯顺的此次探险活动是为了配合国内某电视台要拍摄一部探险纪录片的需要。按常理来说,电视台摄制组应该邀请余纯顺再赴西藏,根据余纯顺几年前徒步走西藏的真实经历,拍摄一部既符合纪录片真实性要求又符合探险“欣赏滞后”要求的探险纪录片。并且,无论从安全角度看(余纯顺有丰富的走西藏经验),还是从保障纪录片真实性的角度,或者从不耽误国际纪录片大赛的角度看,都不存在问题。可惜,我们好心的电视台却想去罗布泊现场拍摄这部探险纪录片,而余纯顺尽管没有丝毫沙漠旅行探险的经验,竟也好心地答应了电视台的要求。结果,电视台在罗布泊以“超前欣赏”的方式,先拍好纪录片,而余纯顺为了维护该纪录片的真实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为了维护自己八年徒步旅行的真实性),不得不在没有把握和经验的情况下,硬着头皮去走沙漠。现在事后来分析,我们不得不说,违背了探险活动“欣赏滞后”的特点,是造成余纯顺罗布泊悲剧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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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9-18 07:32:56 | 只看该作者
探险论(47)

第十二章  探险荣誉的评判

    我们知道,世上有许多科学家,有些很伟大,有些则一般;世上有许多艺术家,有些很伟大,有些也很一般。对于探险家来说,同样有些很伟大,有些则一般。那么,什么样的探险家伟大一些,什么样的探险家则一般呢?或者说,不同的探险家之间或不同的探险活动之间,在荣誉上是如何进行比较的呢?又是根据什么标准来进行比较的?本章就来讨论这些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本章要讨论的探险的“荣誉”问题,和上一章中我们所讨论的探险的“欣赏价值”问题,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荣誉大的探险,不一定欣赏价值就大;反过来说,欣赏价值大的探险,也不一定荣誉就大。打个比方,就好比一场足球赛,双方谁胜谁负,属于“荣誉问题”;而双方踢得精彩不精彩,属于欣赏价值问题。当然,我们都有经验,踢得精彩的一方,不一定就是胜利的一方。

    一、荣誉评判的标准
    首先,在不同的时代,或者说在不同的探险历史时期,人们对探险荣誉的评判标准有着很大的差别。拿近代来说,由于那时人们是出于发展的需要而从事探险,那么某次探险活动的荣誉的大小(或相应的探险家的荣誉的大小),就完全取决于该探险活动对当时人们的发展需要所做出的贡献的大小。举例来说,在哥伦布时代,哥伦布的荣誉实际上要大大低于达伽玛的荣誉。因为前者当时的探险,没有像后者那样马上带来巨大的商贸上的利益。但随着历史的发展,随着南美印加帝国黄金的发现,特别是美洲各新兴国家的诞生,人们又渐渐领悟到,哥伦布的探险,对整个人类的发展价值,实际上远远超过达伽玛的探险。这样,哥伦布的荣誉又逐渐超过了达伽玛的荣誉。
    除了这种探险家的荣誉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起变化的情形之外,还有另一种情况,即:在同一历史时期,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对某项探险活动的荣誉有着完全不同的评判。例如:商人对能带来商贸利益的探险给予最高的评价;军人对能带来巨大军事战略利益的探险给予最高评价;而科学家则对具有巨大科研价值的探险给予最高评价;还有宗教界人士从宗教意义的角度,竞技探险界人士从竞技的角度,分别对探险做出不同的评价;等等。不过,所有这些判定探险荣誉大小的根据都不难理解,评判标准也一目了然,很好确定。在此,我们就不去多讨论它了。我在本章中所要重点讨论的,是排除一切其他因素,仅仅从纯探险的角度出发,也就是把历史上所有的探险活动,都当作纯探险的活动来看待,来认真考察一下某次探险的荣誉大小、某位探险家的荣誉大小,应该根据什么来确定,以及如何确定。
    一个最简单、也最直接的办法,就是从探险的有关定义出发来进行分析。我们还记得有关探险的定义:探险——主动地、相对独立地到完全未知或相对陌生的地方去旅行。现在假设有甲、乙两项探险活动,它们都完全符合上述的探险定义,那么它们之间可以比较的因素有哪些呢?显然,“主动地”这个因素是无法进行比较的。即使不同的探险家“主动”的程度有所不同,但这种纯属主观内在的东西,显然没有客观的评判标准,因而无法进行比较。这样,剩下来可比较的只有两个因素:探险家所去地方“完全未知或相对陌生”的程度及探险家“相对独立”的程度。显然,这两个因素是可以进行比较的。而且根据人们日常心理的感受规律——越陌生的地方越危险,越独立做成一件事越光荣,我们似乎可以马上得出结论说:对于任何一项探险活动或任何一个探险家来说,探险家所去的地方越陌生、探险家独立的程度越高,该探险活动或该探险家的荣誉就越大。
    但探险的荣誉比较问题,还没有就此得到解决,因为我们还必须进一步探讨:一个地方的陌生程度的大小是由哪些因素决定的呢?不同地方的陌生程度的大小是根据什么因素来评定的呢?一个探险家的独立程度的大小,是由哪些因素来决定的?不同探险家的独立程度的大小,又是根据什么因素来评定的呢?不解决这些问题,探险的荣誉评判问题就依然是一句空话。下面我们就来详细地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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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9-22 08:35:05 | 只看该作者
探险论(48)

二、陌生感与荣誉
    先讨论某个地方的陌生程度,也就是我们心理上对那个地方所产生的陌生感的大小,都是由哪些因素决定的;以及它对探险荣誉的大小有怎样的影响。让我们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讨论(按重要性大小排列):
    (一)陌生感的大小,首先取决于空间距离的远近。也就是说,距离我们越远的地方,陌生程度越大,探险的荣誉也越大;距离我们越近的地方,陌生程度越小,探险的荣誉也越小。换句话说,如果现在有甲、乙两个地方,我们都没有去过,但甲地距离我们远,乙地距离我们近,虽然两个地方都是陌生的,但从心理感受来说,我们总觉得甲的陌生感要更大一些,去那里探险的荣誉也更大一些。这个道理不复杂,也符合我们日常的心理感受的经验。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距离的远近”,不仅仅指水平的方向,还应包括垂直的方向,也就是海拔高度。一座山峰海拔越高,从人的心理感觉来说,就觉得它越陌生,相应地探险的荣誉也越大。这就是为什么虽然不少山峰,例如乔戈里峰的攀登难度要大于珠穆朗玛峰,但由于海拔高度不如珠穆朗玛峰,因此登顶荣誉总不如珠穆朗玛峰的道理。同样,相类似地,一个洞穴或一片海底越深,它使我们产生的陌生感就越强,去那里探险的荣誉就越大。
    (二)陌生感的大小,又取决于自然环境反差的大小。所谓自然环境的反差,是指探险者所去探险的区域,与其平时日常生活所居住的区域之间在自然环境状况方面的差异。比如,探险者所要去探险的区域是丛林而探险者平时所居住生活的自然环境也是丛林环境,那么,我们就说两地自然环境的反差小;如果探险者平时居住的丛林环境,而所去探险的自然环境是沙漠环境,那么我们就说两者的反差大。自然环境反差大的,给人的陌生感就大,相应地去探险的荣誉就大;自然环境反差小的,陌生感就小,去探险的荣誉相应也小。这也就是为什么长年居住在喜马拉雅山脉两侧高海拔地区的雪巴人与藏族人,虽然高山探险的能力与业绩都无与伦比,而相应的探险荣誉却始终不高的原因所在。常常有不少采访高山探险的记者们为此鸣不平,但懂得了上面我们所讲的“自然反差决定陌生感进而决定荣誉”的道理,就会明白这是一种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当然反过来说也一样,假设现在有两艘帆船同时完成了环球航海的探险壮举,其中一艘是由雪巴人和藏族人驾驶的,另一艘是由长年生活在海边的渔民(如广东人)驾驶的,那么显然,比较起来,前者的荣誉就要远远大于后者的荣誉了。
    (三)陌生感的大小,还取决于人文环境反差的大小。所谓人文环境的反差,是指不同种族、不同民族或不同文化区域中的人们,在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差异。人文环境反差大的,陌生感就大,相应地,去探险的荣誉就大;人文环境反差小的,陌生感就小,相应地,探险荣誉也小。这里的道理也不复杂,正像陌生的自然环境会增大探险的不可预知因素和危险性一样,陌生的人文环境也会增大探险的不可预知因素和危险性。历史上那些曾孤身秘密潜入伊斯兰麦加圣地的基督徒探险者们,如1503年意大利的路多维科•第•瓦哲马,及那位孤身进入传说中的非洲食人部落的著名女探险家(名字我忘记了),他们之所以能以相对短途的探险而获得轰动一时的巨大荣誉,都是因为上面我们所说的人文环境反差大的原因。
    (四)最后,陌生感的大小还取决于一些偶然因素。例如,取决于前人探险的失败次数:前人去某地探险失败的次数越多,该地方给我们的陌生感就越强。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要数我国的梅里雪山了。由于连续多次的登山失败,及重大的人员伤亡,使得这座海拔并不很高的山峰,在人们眼中充满了神秘感。若将来有人最终登上了梅里雪山,那他的荣誉要比登上另一座同海拔的处女峰高得多。
    总之,某个地方的陌生感的大小以及由此决定的探险荣誉的大小,主要是由以上四个方面的因素决定的。具备了其中任何一个因素,都能使我们对它产生陌生感。当然,如果某个地方同时具备了这四个因素,那么它的陌生感必将倍增长而达到最大值。例如我国西藏,由于它地处偏远且海拔很高,自然环境及人文环境都独具特色,再加上缺氧对人构成一定的难度,因此,无论是对于欧美的探险爱好者,还是对于我国内地的探险爱好者,它都具有最大的魅力。
    (实际上,空间距离、自然环境、人文环境,这三个因素之间也有一定的内在联系。一般来说,距离越远的地方,自然环境可能的差异就越大;自然环境差异越大的地方,人文环境可能的差异就越大。这也就是我们从心理上感觉,空间距离的因素第一,自然环境的因素次之,人文环境的因素再次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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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9-26 08:20:44 | 只看该作者
探险论(49)

  三、“独立自主”与荣誉
    与探险荣誉有关的第二个因素就是在整个探险活动全过程中(尤其是在探险的策划和实施这两个阶段),探险者的独立自主的程度。所谓“独立自主”,是指探险者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来完成探险的策划和具体实施工作。相对应地,若探险者完全依靠或主要依靠别人的帮助,来完成探险的策划和具体实施工作,我们就说该探险者没有独立自主性或独立自主性不高。一般来说,在探险活动中独立自主性越高的,探险的荣誉就越大;独立自主性越低的,探险荣誉就越小;没有独立自主的(如惊险旅游团队中的普通游客),则没有探险荣誉。下面我们就来详细分析。
    (一)探险者独立自主的程度与获得他人直接帮助的多少有关。这里所谓的直接帮助,是指探险者在探险的策划和具体实施阶段中,在指挥决策上所获得的他人帮助。完全自己指挥决策的,独立自主程度最高,荣誉也最大;和他人共同指挥决策的,独立自主程度较低,荣誉也较低;以他人指挥决策为主的,独立自主程度最低,荣誉也最低。这里,让我们举一个比较极端但也比较典型的科学探险中的例子来说明一下。1969年7月,美国的阿波罗十一号太空船成功实现登陆月球,阿姆斯壮(Meil Armstronh)、爱德林(Edwin Aldrin)成了首次踏上月球表面的探险者。如此遥远的月球都印上了人类的足迹,按常理,阿姆斯壮与爱德林理应成为当代人类最伟大的探险家了。可事实上并不是这样。他们确实获得了荣誉,但这荣誉并不是无与伦比的,他们的名字也没有达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程度。为什么会这样呢?道理很简单,阿姆斯壮和爱德林并不是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而登上月球的,两人是在无数科学家和工程技术人员的直接帮助下而实现登陆月球的。除了总体计划方案、太空人的培养训练、太空船的制造发射等等的指挥决策权不说,即使是在实际操纵太空船实现登陆的具体过程中,指挥决策权也是由地球上的指挥中心和太空人共同承担的(甚至地球方面的决策权更大一些)。正因为如此,阿姆斯壮和爱德林所获得的荣誉就不那么大了。而整个实现人类首次登陆月球的无与伦比的伟大的探险荣誉,是由全美国数十万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太空人们所共同分享的。这也就是平时人们总说“美国人登上了月球”,而很少说“阿姆斯壮等登上了月球”的道理。(可以对照一下:我们总说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而不说西班牙发现了新大陆。)
    (二)独立自主的程度,还与探险者获得他人间接帮助的程度有关。所谓间接帮助,是指他人在探险者的指挥或雇佣下,为探险提供的辅助性帮助(在这种情况下,一切决策均由探险者本人做出并负责)。获得他人间接帮助小的,独立自主的程度就大,探险的荣誉也大;获得他人间接帮助大的,独立自主的程度就小,探险的荣誉也小。拿登山来做例子,如果某甲是在雪巴响导背夫的帮助下登顶珠穆朗玛峰的,而某乙是独自一人完全靠自己的力量登顶珠穆朗玛峰的,那么,在其他条件都相同的情况下,前者的荣誉要远远低于后者。实际上,这也就是为什么孤身一人探险的荣誉,一般要大于团队集体探险的荣誉的原因。现在,在竞技探险界中,尽量不依赖他人帮助的观念,甚至已经影响到人们对使用物质装备的看法了。例如,在登山界中,使用人造氧气登顶珠穆朗玛峰的荣誉,现在要远远低于不使用人造氧气(无氧攀登)登顶珠穆朗玛峰的人。即,从人们的心理感受来说,不依赖或少依赖物质装备的探险者,其独立自主性相对更高一些。
总之,无论是他人的直接帮助还是间接帮助,对之依赖得越少的,独立自主性越高,探险荣誉就越大;对之依赖得越多的,独立自主性越低,探险荣誉就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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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9-29 08:38:34 | 只看该作者
探险论(50)

四、第一荣誉定律
    以上我们分别讨论了在探险活动中,所探险地区的陌生感以及探险者的独立自主程度都是由什么决定的,以及它们对探险荣誉产生着怎样的影响。在讨论中,我们是把“陌生感”和“独立自主”这两个因素分别抽象出来加以分析的。当然,现实中的探险活动是复杂的,探险的荣誉是由这两种因素的不同分量综合决定的。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即:在这两个可比较的因素中,哪个因素更重要一些呢?是所探险地域的陌生感对探险荣誉的影响更大些,还是探险者的独立自主程度对探险荣誉的影响更大些?举例来说,假设有两项探险活动,一个“陌生感”大而“独立自主”程度小;另一个“陌生感”小而“独立自主”程度大;那么,这两项探险活动,哪一个荣誉应该更大些呢?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下。
    我们都有这样的经验:对于一个出远门回来的人,我们总是先问“去哪了?”然后才问“怎么去的?”对于任何一项探险活动,我们也总是先关心探险家到了什么地方,其次才去关心他是怎么到达那个地方的。这说明在我们的潜意识中,到达什么地方,要比怎么到达那个地方重要得多。也就是探险家所到达地方的“陌生程度如何”,要比探险家去时“独立自主程度如何”重要得多。结论就是:在比较不同的探险活动之间的荣誉的大小时,无论是对同一个探险家的不同探险活动的荣誉大小进行比较,还是对不同探险家的不同探险活动的荣誉大小进行比较,我们都必须首先比较该探险活动所到达的地域对我们陌生程度的大小。陌生程度大的,荣誉就大;陌生程度小的,荣誉就小。在陌生程度基本相等的情况下,再来比较探险家独立的程度,独立程度大的,荣誉就大;独立程度小的,荣誉就小。
    举例来说,比如北极探险,第一个到达北极点的是驾着狗拉雪橇的美国人罗伯特•皮里(在几个爱斯基摩人的帮助下)。那么,就北极探险来说,他的荣誉就最大。尽管后来又不断有人先后到达北极点,但不管你是采用了独立性较强的单身一人的方式,还是采用了不依赖狗拉雪橇自己徒步的方式,也不管你是用了较短的时间,采取了较艰难的路线,或是在较艰难的季节,或是女性、老人、少年,等等,总之,所有后来者所获得的荣誉,都比不上皮里的荣誉大。道理很简单,凡是已有人去达的地方,它对人类的陌生感不说完全丧失,也是大大降低了,而只有陌生感最大的时候,荣誉最大。这一点,竞技探险和竞技体育的比赛大不一样。在竞技体育中,例如在田径比赛场上,最高的荣誉总是属于最新打破纪录的人;而探险的纪录则无法打破,某地点探险的最高荣誉只属于第一个到达那里的人。如果愿意的话,我们可以把这称为探险的“第一荣誉定律”。正因为这一点,也仅仅因为这一点,就派生出了无论在任何一个探险领域中都普遍存在的一个“先易后难规律”,即,不论对任何未知地点来说,人们总是先想尽一切办法,用最省力的方式(可机械就不用半机械,可用牲畜就不徒步)、选择最容易的路线、在最好的气候季节里争取最先到达那里,去争取那“第一荣誉”。在争取这“第一荣誉”的探险完成后,后人才不得不进一步对这一地点陆续开展其他有特色的探险活动,比如采取难度更大的方式(徒步)、选择更新更难的路线、在更恶劣的季节到达那里,等等,以便争取在这个地点探险项目上的第二荣誉、第三荣誉等等。这一点已被当代探险史所不断证明。例如在竞攀珠穆朗玛峰的高山探险中,人们总是先选择最佳季节、采用团队方式、依靠雪巴人、使用人造氧气,总之,想尽一切办法争取最先登上去,以获得那宝贵的第一荣誉。在实现了登顶珠穆朗玛峰之后,人们才进一步采用其他一些难度更大的方式进行攀登,如选择新的路线,采用单人方式,在严寒的冬季,进行无氧攀登,等等,以争取那些次一等的荣誉。
    [其实,这个先易后难的规律不仅存在于对某一个地点的竞技探险活动中,也广泛存在于整个人类的探险活动发展史中。人类总是先去较近的较容易的地方,然后(积累了经验)才去较远、较难去的地方;总是先开展较容易的探险领域(陆地、海洋),后开展较难的探险领域(水下、外层空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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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3 08:11:38 | 只看该作者
探险论(51)

第十三章  探险的规范化

    在本章及下一章中,我们将从当代人类探险活动的两个发展趋势出发,对探险做进一步的也是最后的考察。本章先来讨论当代探险活动的第一个发展趋势——探险的规范化。
    这里所说的探险的规范化,主要是指休闲探险的规范化。休闲探险的规范化,是由休闲探险中的安全问题引发的。在本书第七章〈探险的原则〉中,我们曾论及探险的安全问题,不过当时主要是解决探险该不该讲究安全的问题;而本章所讨论的“规范化”,则是要解决在从事探险活动时怎样保障安全的问题。简而言之,我们不仅要明白该不该讲究安全第一,还要明白怎样才能做到安全第一。

    一、休闲探险的兴起
    为了彻底说明问题,我们有必要先回顾一下当代人类休闲探险活动发端的原因及发展的趋势。
    自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从整个世界来看,在长期的和平环境中,人类社会飞速发展。同时出现了两个明显的大趋势:一个是脱离乡村进入大都市生活的人口越来越多;另一个是可供都市中人自由支配的闲暇时间越来越长。
    长期生活在都市中的人们,整天处在人造建筑物的包围中,拥挤、狭窄、紧张。虽然人们发明了许多放松身心的娱乐活动,如电影、舞会、卡拉OK、球赛等等,但所有这些娱乐活动都不能彻底摆脱都市人造景观的印记。对照起来,那些对都市人们的祖辈来说,是再熟悉不过的乡村生活、自然风景,对现代都市中的人们来说是越来越陌生、越来越遥远了。无论是出于对已陌生了的大自然的好奇心,还是出于对因太熟悉从而已厌倦的都市人为景观的逃避,自六、七○年代以来,在发达国家中广泛出现了一种新的休闲方式,那就是在星期天节假日,越来越多的都市人带上野外装备到大自然中去徒步、野炊、露营,去登山、探洞、漂流。这种新的休闲方式已成为一股潮流。从广义的范围来说,我们可以把这种在节假日到“陌生的自然环境”中去做短期旅行的行为,称作是一种小小的“探险”,这也就是我们在第五章中所曾讨论过的主要以娱乐放松为目的的休闲式探险活动。
    这种休闲式探险活动今后发展的前景如何?显然,只要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越来越现代化、越来越都市化,一句话,离原始的自然风光越来越远,离祖辈的山乡生活越来越远,那么人们希望在节假日返回到陌生的大自然环境中去短期生活一下,体验一下,放松一下的愿望就会越来越强烈。如果说,喜新(自然环境)厌旧(都市环境)是人的本性,那么这种本性在休闲式探险活动中能得到最充分的体现。并且,这种到大自然中去探险的休闲方式,不是一次性的娱乐消费方式,而是可以终其一生不断花样翻新、永远延续的休闲方式。这次节假日是去甲地野营,那么下次我们就去乙地翻越一座小山冈,再下次去丙地漂流一段河流或去丁地钻一个迷人的山洞。近的都去过了,可以去远的;国内的去过了,可以去国外的。尤其对青年人来说,这种相对自由自在的休闲探险,比那些多受束缚的单纯的随团旅游要有吸引力得多,也刺激得多。
    以上是从人类的“需要”这方面来考虑。下面再考虑一下满足这种需要的“手段”。显而易见,人类社会越来越发达,人们的钱越来越多,可自由支配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也就是说能满足人们休闲探险的条件将越来越好。因此,我们可以有把握地说:休闲探险活动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例如在美国,单拿登山休闲探险来说,就有数百万人(1993年为四百一十万)热中于此项活动,并且平均每年还有大约十万新人加入其中。(《山野》,第十四期,页35)至于较低级一些的徒步、野炊、露营式的户外休闲探险,参加的人数更是数不胜数。仅据1993年统计,遍布全美国的三百六十七个山野自然公园(不是城市中的公园,而是比较偏僻原始的自然公园),就共接待了二亿七千三百万人次。(《山野》,第十八期,页16)事实上,在现在的发达国家,休闲探险活动早已(和旅游活动一起)构成了当代鼎足而立的人类三大娱乐方式之一(另两项娱乐方式是文艺和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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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7 08:24:27 | 只看该作者
探险论(52)

二、出现的问题
    我们说休闲探险活动将日益成为人类娱乐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就能自然而然地健康发展起来。基于探险活动本身具有的危险性,在休闲探险活动刚刚起步的阶段,无论在外国还是在中国,人们由于没有经验,都犯了不少错误,给参加者带来伤害,甚至危及生命。外国的不说,就说在我们中国,正像二十世纪八○年代兴趣的竞技探险(长漂及黄漂),由于我们的无知而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一样,自九○年代初在中国一些发达都市中新兴起的休闲探险,也由于我们的轻率而留下了血的教训。最典型的事例如:

        (一)1992年夏季秦岭山难——咸阳显像管厂的七名青年职工,假日结伴攀登秦岭太白山主峰(海拔三七六七公尺,有小径通山顶)。登顶后,因体力下降及食品、饮料不足,遂决定从没有山径的另一侧“抄近路”下山。他们一无指南针,二无野外生存知识,结果不久便迷路、失散。后有两人奋勇返身两次登上主峰;其中一人尚有体力,顺原路返回下山求援。最终造成三人死亡(一人摔死,二人饥渴而死)的惨重后果。(《山野》,第十八期,页9)
        (二)1993年夏季四川峨眉山难——几名业余探险爱好者,试图从峨眉山舍身崖绝壁一侧下降至谷底。虽然是有备而去,但由于经验及技术不过关,装备也过于简陋(只有普通的绳索),结果下降不久即被困在崖壁半腰。好在其中一人带有手枪,鸣枪报警,才最终获救。但已有一人因绳索断裂滑坠而死。(《山野》,第十八期,页9)
        (三)1994年夏季青海阿玛卿山难——三名北京的登山爱好者,在攀登阿尼玛卿雪山(海拔六二八二公尺)时,由于经验不足及求胜心切,在风雪到来之前,舍弃露营装备而冒险冲顶。登顶后,夜幕降临,暴风雪到来,他们靠蹲在临时挖成的雪坑中过了一夜。第二天下山不幸迷路,最终酿成了一人滑坠摔伤而死、一人失踪悲剧(另一人侥幸被藏民所救)。(《山野》,第十七期,页4--7)
        (四)1998年夏季新疆博格达峰山难——三名香港登山爱好者,同样是在夜幕降临时,舍弃露营装备而冒险冲顶(海拔五四四五公尺)。随后三人便失踪。尽管后来派出了相对较有经验的救援人员和直升飞机,但已为时过晚。(《山野》,第三十四期,页33--37)

    除了上述这些,甚至连一些难度非常低的、纯粹就在家门口进行的很小型的休闲探险活动,也出现了灾难:

        (五)1998年贵阳市探洞惨案——贵阳市乌当区四名学生(三女一男),5月2日星期六到该区金字田村一山洞探险游玩,半途因蜡烛熄灭找不到出洞的方向而被困洞中,仅靠坑水维持生命。6月13日下午(四十二天后!)被另几位来此探洞的青年发现。其中二人已死亡;另外二人被送医院抢救,不久也先后因器官衰竭而死。(《北京青年报》,1998年6月18日)
        (六)1998年北京香山事件——北京市一对退休老夫妻节假日去香山游玩。登顶鬼见悉后,因嫌顺原路返回太累,遂决定“抄近路”下山。结果迷路被困山中。男的在寻路时又跌入一土坑,无法爬出。后来女的终于摸索走出山林求救。所幸没有造成人员死亡。
        (七)1999年5月北京三起登山险情——五一节期间,先后有两批大学生(共数十人)外出探险时被困远郊山中,后用手机呼救,最终脱险。另有工商银行的两位干部攀登云梦山,同样是在登顶后“走新路”下山时迷路;被困四天后获救。所幸三起事件中均无人员伤亡。

    以上这些灾难都不是不可避免的,也就是说,悲剧主要不是由于自然环境过于恶劣造成的,而是因为人为的错误(甚至是非常低级的、重复犯的错误)造成的。当然这是从事后来分析。在当时,对绝大多数探险爱好者来说,谁也不知道这项既有很强吸引力而又有一定危险性的休闲探险活动应该如何正确地、规范化地进行。
好在世界上发达国家中,到目前为止已经有了四、五十年的开展休闲探险活动的经验,人们已经及时认识到了开展这项娱乐活动的内在规律,并逐步采取了相应的规范化措施,终于极大地避免了人为错误的发生,使这项休闲探险娱乐活动的危险性降到了尽可能低的程度,从而保障了这项活动的健康发展。下面我就把根据中外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总结出的大规模开展休闲探险活动的四个规范化措施条件,详细说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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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14 08:41:20 | 只看该作者
探险论(53)(略——愿意阅读的网友,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戎小捷)

探险论(54)
  四、规范化:救援与管理
    3、规范化的危难救援系统
    人们在走向大自然时,虽然经过了严格的培训,又有了优良的特殊野外装备,但这些只是大大降低了野外休闲探险活动中的危险系数,并不能完全百分之百地避免一切危险。这一方面是因为大自然本身的不可预测,千变万化;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人们无论多么仔细小心,也难免发生一些疏漏,犯下了一些错误,或者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如生病、装备发生质量问题)等等。总之,尽管发生危险的机率已降至很低,但谁也不能保证完全避免任何危险的发生。这就需要我们建立一套可靠的规范化的探险救援系统,一旦有意外危险发生了,随时做好准备的专业救援人员就能够马上出发救助,尽量挽救探险者的生命。
目前这种探险救援系统在欧美已很发达。它们一般分为两种,一种多建在人们常去的探险“圣地”附近,如欧洲的阿尔卑斯山难求助系统就建在高山地区,一旦发生雪崩或有登山者摔坏冻伤,救援人员及救援直升飞机可立即出发抢救;另一种则为志愿人员在家随机待命的救援系统,比如美国的洞穴爱好者协会的会员通讯网络系统,一旦某个地方传出有人迷失在大型复杂的洞穴中,协会人员就马上通知附近地区的洞穴探险爱好者,迅速集中起几十人甚至数百人,火速赶往该洞穴实行救助。
在发达国家,这两种救援系统都十分发达,且救援程序十分规范化,无论什么地方发生危难,都能非常及时地得到有效的救助。例如在美国洛矶山脉地区,1991年发生了四十次救援行动(成功三十四次);1992年发生了六十三次救援行动(成功五十五次)。(《山野》,第十四期,页36)有些国家甚至已出现了专门的国际探险救助公司和救助卫星,以实施跨国的救助和极偏远地区的救助工作(如南、北极),这样就把本已很低的探险死亡率进一步降低,确保了休闲探险人员以及绝大部分竞技探险人员的生命安全。
    目前在中国,这种规范化的探险救助系统还没有出现,这与中国的竞技探险和休闲探险均还不发达有关。在已发生的少数探险救援活动中,人们还是主要依靠政府及军队的帮助,或依靠偶然在附近的探险界同行的帮助。如发生在1996年的余纯顺罗布泊遇难,搜索救援工作靠的就是政府和军队的帮助。1998年的博格达峰山难,则主要靠距其最近的乌鲁木齐登山爱好者们的救助。政府和军队不是专业的救助系统,往往反应比较慢(层层请示,或刚巧飞机外出执行任务),救助人员也不是十分训练有素(如1993年峨眉山难时,前往救援的武警官兵自己也被困崖上)。而探险界同行的救助,则因缺少思想准备及没有必要的救援装备(如直升机)而行动不便。例如1998年博格达峰山难,救援人员从得到求救信息到赶至山下大本营地(海拔三千六百公尺),已过了整整七十二小时;待赶至最接近遇难地点的三号营地(海拔四千七百公尺),已过了整整七十二小时;而且救援人员由于日夜兼程而疲惫不堪。(《山野》,第三十四期,页33--37)但我们可以相信,随着国家逐步发达起来,随着竞技探险和休闲探险的逐步发展,随着探险作为一种娱乐活动市场的最终建立,上面我们讨论过的规范化的专业的探险救援系统就会逐步在中国出现,不仅可以使国内的探险爱好者们在遇险时得到有关救助,而且也能使日益增多的国外来华探险者得到有效救助。
    4、特殊休闲探险地区的规范化管理
    在世界上某些特殊地域,如美国的科罗拉多州大峡谷地区、肯塔基州的猛犸洞穴群地区,及中尼边界的世界第一高峰珠穆朗玛峰地区,由于其独一无二的地理地貌特征,使它们成了世界上众多探险爱好者心目中的漂流、探洞及登山的圣地。每年的探险旺季(最适宜探险的季节),都有成千上万的探险爱好者蜂拥而入,造成了该地区的拥挤及混乱(如美国的大峡谷地区,每年有五百万人涌入)。这不仅产生了严重的安全方面的问题,而且也大大影响了当地的环境保护,并同时削弱了原本空寂无人的大自然所本应给予人们的美感。有鉴于此,这些特殊探险地区所在国的政府,纷纷采取了一系列的规范化管理措施,以避免上述拥挤、混乱情况的发生。例如美国科罗拉多州政府规定,凡欲漂流科罗拉多河的人都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由政府负责排队。被批准漂流的探险爱好者们,不仅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例如必须戴头盔等),而且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定。再比如中国及尼泊尔政府,也都限定每年允许前往攀登珠穆朗玛峰的登山者人数,一方面为了安全,一方面也为了环境保护。
    总之,自七○年代以来,在全世界范围内,尤其是在西方发达国家中,日益发展起来的群众性的休闲探险活动,已日益纳入了规范化管理、规范化发展的轨道。这是一个大的趋势,值得我们中国人借鉴。

[附]国外确保休闲探险安全的案例

    最后,举几个国外休闲探险活动中的典型案例,作为本章的结束:
    (一)1994年冬,美国某城市的三位中年妇女,带着两个小孩在周末去几百公里外的山野自然公园野炊、露营。进入公园时,她们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登记,并标明了自己计划行走的路线及预计离开公园的时间。在旅行途中,她们一时兴起,离开了预定的小径而进入附近的荒野中(未留路标和指示物)。在游玩了一阵后,忽然发现迷路了。由于是冬季,公园中人烟稀少,几次尝试回到原路均告失败;于是她们镇静地决定在一个岩缝中露营过夜,等待救援。两天后(星期一),这三位中年妇女的同事们发现她们都没有来上班,于是立刻按照她们原来交待好的方案行动,立即给该山野自然公园打电话询问。公园管理人员马上查阅登记表,发现确有她们三人入园的纪录而没有已离开的纪录。于是判定她们已在公园中遇险。公园管理人员立刻先派人驾摩托车沿着她们三人预定的路线寻找一遍,没找着,也没发现有任何留下的路标和别的东西;于是又马上通知直升飞机,再沿她们预定的路线上空飞行寻找。那三位中年妇女发现直升飞机后,立即取出小镜子,用在培训班中学过的方法向飞机发出反射信号。结果很快被发现救出。
    (二)美国九○年代某个夏季,有一位女大学生在猛犸洞穴群中独自探洞时,不幸迷路,一直到灯具电池耗尽也未发现出口,她于是按照所学过的方法,镇静地原地坐下,等待救援(此时决不能摸黑乱闯)。她的家人在发现她未按原定计划返回后,立即通知猛犸洞穴公园的管理部门。管理部门经过查阅登记表格,发现确有入洞登记而无出洞登记,遂立即通知洞穴爱好者协会。协会立即召集数百名富有经验的探洞爱好者入洞救援。因猛犸洞穴群过大(干洞加各支洞总长近五十公里),救援人员搜索了整整七十二小时才发现她。此时她神志清醒,只有轻微的脱水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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