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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onny_Ni 于 2018-2-1 17:51 编辑
“随着现代社会各种新型危险事项日益增多,受害人在民事诉讼尤其是侵权诉讼中,经常会陷入举证难的困境,如环境污染问题、产品责任问题、医疗事故等侵权纠纷案件,原因复杂,技术性强,在发生过程中行为人常常处于持有或垄断案件主要证据的地位。在此情况下若仍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规则,实不能为受害人提供充分的救济和全面的保护,由此“举证责任倒置”的例外规则便应运而生。”
你说的没错,承租人对雪板的结构和技术的了解远不如出租人,所以出租人有义务举证雪板的由何种原因造成的破损,而不是板坏了管就管承租人要钱,尤其是在判断雪板交接时的状况时,出租人应该提供录像证明,实际上商家也提供了录像
我猜正是因为录像看不出还雪板时,雪板坏没坏,才有这个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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