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狼妙 发表于 2012-12-26 00:37
一、吊销与注销是公司不同的法律状态。
二、即使商业领队(这次指煊儿),也不一定对队友的死亡承担责任,原 ...
第一点,同意,吊销不等于注销。但导致的一个后果是相同的---该公司不再具有合法经营的条件,如果继续从事经营活动属非法经营。第二点,商业领队确实“不一定”对队友的死亡承担责任---有人愣往山崖下跳没人能拦得住。不过本事故并非如此:看召集帖,明显领队对活动的风险轻描淡写,对没有经验的参与者会造成误导,低估危险程度。那个无碍是第一次参加活动,他的死亡不能不说和这有因果关系。第三点,责任探讨并未不合时宜。没有任何规定要等到尘埃落定后才能探讨。而且越早厘清责任,越有助于改善混乱的户外活动组织状况。尘埃落定之前,谁能保证近期不会再发生事故?第四,中国实行的是大陆法系,而非英美判例法系,所以判决的依据还是法律条文和相关的证据。因果关系是否存在,讨论有助于梳理。 |
评分
-
1
查看全部评分
-
|